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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希望城管的情绪都不佳

http://www.shxb.net [2008-1-26 9:21:44] 欧木华

    浙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举措——“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新举措一经公布,就受到了全体执法队员的欢迎。(1月24日《都市快报》)
    
    这样的规定是无奈之举,它进一步反证了城管这个职业群体的“职业素养”。“职业素养”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不要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医生如此、警察如此、教师也是如此。当然,如果情绪不佳到了抑郁症等精神类疾患的地步,那就另当别论了。从这个角度看,情绪不佳就能影响执法质量,这个逻辑背后的意味值得思量。
    
    但另一方面,我倒是很希望看到:假如所有的城管队员都情绪不佳,街道上没有城管执法,这种情况下,一个城市的治安、管理等等会“崩盘”吗?在我看来,恐怕不会。除了城管,我们还有公安、有工商税务、有卫生防疫、有环保等。更何况,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们是没有城管的,那个时代的城市也没有乱得一塌糊涂。而今天,我们一些城市,有了城管,也没见“脏乱差”好了许多。
    
    当然,说城管对城市的发展一点用处也没有,那也是不客观的,正如票贩子,不也是促成了某些农民工能迅速回家吗?不过“有功劳”,不能遮蔽对其合法性问题的探讨。因此,情绪问题不是城管最关键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该怎样给城管一个合法的定位?——当然前提是如果经过讨论,城管确有存在的必要。
    
    作为执法机构,如果其行为的合法性都非常“暧昧”,那么,我很难相信这样的执法能体现出“职业素养”。对于城管队伍而言,要么合法化,并制定《城管法》来约束他们的行为,要么干脆取消,让环保、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部门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而在合法化之前,我倒是真的很希望城管也考虑考虑这样的假设:全体城管队员情绪都不佳,都无法执法,“城将不城”吗?做做换位思考,恐怕对城管对百姓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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