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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怪事:3村官服刑当官两不误

http://www.shxb.net [2008-1-28 10:29:28] 本报记者 赵传灯 熊波 图 张永强


获刑的一个多月里竟仍在领导岗位
经村民反映到省政府,3罪犯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名村官因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0万(涉案金额为70万元),去年10月31日,当地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公开审理,三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该判决从去年12月6日开始生效后,王、张、施3罪犯依然行使着他们在党内的领导职务以及选民权利。
 
    直到村民反映到省政府,当地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才连夜召开会议研究,并于今年1月24日上午宣布对他们作出党纪、政纪的处理决定。

村民反映 3罪犯被判刑后依然公开行政
 
    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三营村委会的王光明、张家荣和施庆朝分别是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大营村民小组组长、宜良县和汤池镇两级人大代表,该村委会治保主任兼林业员、七孔坡村民小组组长;事发前11年来先后担任三营办事处、村委会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和出纳员。
   
    1月24日上午,几名来自宜良县汤池镇三营村委会的村民向本报反映:上述3名村官在开发阳宗海旅游度假区期间,将村委会七孔坡村民小组的70万元集体定期存单质押为王光明私人贷款30万元,两年后,才将70万元存单和利息收回入账。去年12月6日分别被宜良县人民法院以(2007)宜刑初字第22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判决生效后,3名罪犯如同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仍旧在各自的领导岗位上公开行使自己的职权。
   
    据反映,当地广大村民们认为,上述3人已经犯罪,他们已不具备带领广大村民共同致富的领导资格,如果继续让他们主政,只能影响到共产党员和村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据此,三营村委会村民多次向当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要求撤销3人党内外一切职务,但有关部门迟迟未就此事向广大村民积极作出回应,他们只好向昆明市和云南省政府以及相关各部门进行反映。
 
    “我们始终弄不明白,按照《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送劳动教养的,自判决书或者劳动教养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其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随即终止。可王光明、张家荣和施庆朝3罪犯竟然在法院判决生效一个多月中,依然行使着他们各自的权力,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一村民不解地说。

连夜处理3村官被停职
 
    1月25日上午,记者刚一进三营村委会就见到村口的电线杆、候车点、公告宣传栏和民居的墙面上四处粘贴着宜良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王、张、施3人有期徒刑3年,分别执行缓刑5年、4年和3年的刑事判决书,以及村民们写给当地各级政府要求撤销他们党内和行政领导职务的公开信。
   
    为弄清村民们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先后走访了三营村委会所辖的大营、七孔坡和施家嘴三个村民小组的部分村民。被采访的10余位村民中,多数人表示,由于被判刑的3罪犯都是执行缓刑,他们大家都担心向媒体提供情况会在日后遭到打击报复。因此,他们与媒体记者的谈话都比较隐蔽,其中的两三人则欲言又止,经再三追问后,他们干脆撇下一句话——不知道,随后,行色匆匆地离去。
   
    “我今年60多岁,已经是等死的人了,难道他们能把我吃掉!来来来,到我家吧,你们要找什么人,我去帮你们请!”还是一位胆子比较大的老大妈将记者让进屋。在这位热情的老人张罗下,不到10分钟,她家那个拥挤的小天井里很快坐满了七八位男女老少。



三营村的墙壁上贴着法院对他的判决书

    
    一位中年妇女称,此前,村里有一位老头经常到上面反映王光明的事,结果王光明借老人儿媳妇找他盖章办驾驶执照时,曾公开通过其儿媳妇向老人传话说:“告诉你爹,少跟他们(其他村民)瞎起哄,再这样闹下去,我就要收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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