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选你最喜爱的云南食品http://www.shxb.net [2008-1-29 11:00:28] 本报记者 宋海燕
昨日下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通报,现全面启动“消费者喜爱的云南食品评选”大型公益活动,每位参与投票的消费者均有机会获得万元或者是千元不等的现金奖以及50元的话费充值卡奖励。 哪些是“最爱食品” 快发短信来投票 记者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召开的通报会上获悉,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大型公益评选活动——“消费者喜爱的云南食品评选活动”已于1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移动、电信用户可通过手机或小灵通编辑315+自己最喜爱的食品代码(三位数)发送至106688886即可投选自己最喜爱的云南食品。记者了解到,此次评选活动由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主办,省消协3.15维权网络中心承办,主办方将通过云南省消费者协会3.15维权网系统公布评选活动的详细情况。此次评选活动自2008年1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旨在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科学消费,宣传云南名、特、优、新产品。 投票就有机会 获得万元大奖 据主办方介绍,1月25日起,主办方已将参评的粮、肉、油、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1类食品名单及代码公布于云南省消费者协会3.15维权网www.yn315.com和评选活动协办媒体上。为了扩大此次评选活动的参与面,主办方将在参与投票的手机号码中抽取幸运奖,每位参与投票的消费者均有机会获得10000元、3000元、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和50元的话费充值卡奖励,有关抽奖办法及评选活动详细情况可登陆3.15维权网查看。评选结果也将公布在该网站和《消费与责任》3.15特刊及协办媒体上。被评为“消费者喜爱的云南食品”后将由省消协颁发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两年,在两年内,企业可在商品包装和销售活动中使用“消费者喜爱的云南食品”字样。在有效期内,由评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进行复查,违规者将被取消称号。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