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鲜活农产品管理费减半

http://www.shxb.net [2008-1-30 10:33:44] 本报记者 郭新志 实习记者 肖琳彦 进入论坛


全省今起开查鲜活农产品售价 市民发现乱涨价可拨 “12358”举报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即日起,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开始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下同)销售环节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检查的重点之一是此前国家规定的政策——从1月26日至2月5日卖鲜活农产品管理费减半的执行情况。
   
    云南省物价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检查和清理重点是,对本地区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未经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及省级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而设立的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
 
    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在现有的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本次价格检查也将重点检查我省对此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述负责人说,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一旦发现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为,请拨打“12358”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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