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 他领到了政府的救助金
http://www.shxb.net [2008-1-30 10:58:37] 本报记者 唐文静
五华法院昨发放1644万执行款 另外还向6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昨日一早,30多家曾经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单位代表和个人早早地来到了五华区人民法院的二楼会议室,在这里,一场执行款(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大会即将举行,各当事人争取许久的经济利益终于得以实现。一共1644.81万元执行款将一一送到99件案子的当事人手中。“谢谢,谢谢。”大家不断感谢着现场的法院干警。 “由于被诉方的支付能力有限等客观原因,这些款项到今天才终于到达当事人的手上,但是我们法院的法官们一直在为之努力。在年初岁末,这些堵在当事人心口,也一直被我们所牵挂的事情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我们的心情和大家是一样的。”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华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99起案子中有22起的当事人是特困群体,包括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和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市民,在这次大会发放的执行款中,有1147.61万元是发放给这类人群的。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幸运:来自沙朗白族乡的农民张富春在3年前被邻居打伤,至今腿脚都不方便。案子判下来已有两年多时间了,打人者始终称自己没有那个经济能力,不曾支付过赔偿金。在昨天的大会上,张富春得到了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这笔钱是政府拨款,在日后案件执行有望时要被法院扣除的,但是在眼下,却着实解决了这户贫困农民家庭的燃眉之急。和张富春情况相似,到会的救助金受益人还有5位,虽然案件的执行暂时没有办法落实,但是他们都得到了2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帮助他们暂时缓解经济方面的压力,过个好年。 “执行问题”是很多法院的“老大难”,五华法院的这次执行款(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表明了大家“攻坚”的决心与信心。2007年7月,法院专门成立了一个“惩赖小组”,对欠债不还的情况予以曝光,将“执行难”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来大力解决,2007年9月4日,区政法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启动该项民事执行案件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23000元。
□ 相关法规 司法救助制度的受惠对象主要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包括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当事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人员,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或者其近亲等。 民事执行救助针对上述对象,考虑到当事人经济特别困难,而案件又暂时无法执行,而给予当事人以适当的补助,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张华法官介绍道:“目前法院的救济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为了保证该救助金专款专用,细水长流,规定向每人发放的金额不高于5000元,并且在案子得到执行以后,曾经发放的救助金都要被收回,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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