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兰花血案” 罪犯前日伏法http://www.shxb.net [2008-1-31 11:39:46] 赵鑫
2008年1月29日,鹤庆县“9·04”血案罪犯施鸿沼在鹤庆县看守所关押近17个月后被执行死刑。 2006年9月4日,鹤庆县赵屯村一兰花大户300多万元的名贵兰花被洗劫,户主被人残忍地杀死在家中。9月6日,犯罪嫌疑人施鸿沼被抓获。2007年5月21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施鸿沼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施鸿沼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1月29日中午,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押施鸿沼执行死刑。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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