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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旗案居刑事案例榜首

http://www.shxb.net [2008-2-1 11:07:12] 首席记者 温星


2、关上银行抢劫案
李宗波故意杀人、抢劫案
 
    基本案情:
1997年8月1日, 李宗波在辽宁省大连市将大京九美食城的服务员孙淑霞(又名孙秋霞)骗至大连市金州区松苑小区东北侧500米处山坡树林内,用匕首刺切孙淑霞的胸腹部、颈部,致孙淑霞死亡后逃离现场。
 
    2003年初负案潜逃的被告人李宗波非法获得制式“科尔特”手枪一把,并流窜至昆明。2月以来,被告人李宗波在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广场附近经多次窥探伺机作案,同年2月26日上午,被告人李宗波骑自行车到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广场附近,发现公民吴艳红携包同周春贵、张三进入中国建设银行官渡支行后,便携枪尾随进入,在银行柜台前抢夺吴艳红的包,遭到吴艳红、周春贵的反抗阻拦,被告人李宗波即拿出手枪朝吴艳红胸部开了一枪,朝周春贵颈部开了一枪,趁混乱逃离现场。致吴艳红当场死亡,周春贵重伤,并致在该银行办理业务的陈建、李前川轻微伤……
    
    判决:李宗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评语本案是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关注的故意杀人、抢劫案件。审理亮点在于:合议庭对本案涉及的新旧刑法适用、自首、数罪并罚等多项刑法制度与原理理解把握准确,对被告人拒不认罪并对其犯罪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丝毫悔罪,通过审理查明的证据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依法对其从严惩处。本案在论证说理上有所突破,对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具有参考意义。


3、局长四宗罪获刑20年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受贿、诈骗、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基本案情:一、受贿罪。1、2000年6月,马胜在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查处碧鸡公司在观音寺苗圃林中道路施工过程的违法问题中,要求该公司项目经理陈春伦为其个人开办的昆明天马实业公司(下称天马公司)院内回填土方,陈春伦按马胜的意见安排其亲属蒲志勇为天马公司院内填土,并为此支付了工程款人民币3.5万元,马胜没有支付工程款。2、2003年至2004年期间,时任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的马胜向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索要了罚没的9棵树木栽种于其个人所有的天马公司院内……
 
    二、徇私枉法罪。2001年底,被告人马胜与浙江人管丙华相识后,两人关系密切。2004年3月,时任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的马胜在省森林公安局查处管丙华、管丙钗走私14.04吨黄草案(下称“二管走私案”)中,多方协调、安排,力争此案的管辖权后,不仅不对管丙华实施抓捕,还安排干警将被扣压的赃物14.04吨黄草以5万元的价格低价处理给管丙华。现除管丙钗被抓获外,管丙华依然在逃。
    
    三、诈骗罪。1998年,马胜谎称省、市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时任官渡区建设局局长龚某的问题,要求龚某为负责调查此事的其好朋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垫付购房款以摆平此事。龚某相信后,安排市政公司转账支付了马胜提供的金星小区金利园904幢1单元402号房款人民币265609.05元。此后,马胜以其母付某、女儿马某的名义办理了产权手续并自行居住。
 
    四、关于贪污罪的指控。1997年12月,时任云南省林业公安处处长的马胜将公安部分配给本单位的一辆公安业务专用(蓝鸟)车指标,用于个人所有的天马公司购车,并安排干警到广州接车后,批准干警在单位报销了接车差旅费用1960元。1999年,马胜将该蓝鸟车出售,获利人民币49686.85元……
 
    判决:被告人马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官评语本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触犯多个罪名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一定难度。审理亮点在于: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触犯的多个罪名的指控,合议庭在准确把握相关罪名的本质特征和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区分了被告人职务犯罪的罪名,对指控证据不充分的贪污罪不予认定,对徇私枉法罪则根据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作出正确认定,较好体现了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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