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公众更了解法院工作”

http://www.shxb.net [2008-2-14 11:06:15] 本报记者 唐文静

    在刚刚结束的云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许前飞当选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一上任就对法律效果如何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如何把握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的尺度、“执行难”问题的出路等热点问题向媒体作了解答。
   
    许院长认为,既不能只顾社会效果,轻视法律,牺牲合法性去追求所谓的社会效果;也不能脱离国家政策、社会情势和日常情理,“闭门造车”,单纯强调法律效果。上述二者是明辨是非与定纷止争的辨证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以解决纠纷、矛盾为目的,但是其前提必然是首先形成一个是非曲直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最终案结事了,推动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把握舆论主动权”是许院长提出的又一新观念,他说:“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一个信息时代,面对高速传播的资讯市场,各级法院要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引导社会舆论,大力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改革措施等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新闻事件,要对发布时机、口径等制定周密计划,切实体现新闻发布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要全力打造一支更加有新闻意识,更加懂得在社会舆论中摆脱被动地位的法院宣传队伍 ,让公众更加了解、理解法院工作和支持法院工作, 从而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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