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装上警帽 上岗帮民警取证http://www.shxb.net [2008-2-14 15:06:53] 本报记者 刘宗敏
帽檐上多了一个长约几厘米的黑“家伙”,腰间别着液晶显示屏——现在,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梁源派出所巡逻车处警民警的身上,多了一个特殊的“伙伴”——装在帽檐上的摄像头,它的主要工作是在遇到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场面混乱时,帮助民警现场取证。 据了解,在平时值班处警中,民警经常会遇到一些醉酒闹事,群发性事件等。民警赶到在平息事态后,由于场面混乱,很多当事人或目击者都不愿配合民警,除了取证滞后比较困难外,一些情绪过激的市民甚至会将目标转移到民警身上,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出现的这一情况,西山公安分局根据“三基”建设精神,为了给民警严格执法提供有力的保障,治安大队引进了两套设备,保证民警在处警中遇到场面混乱的情况下,能及时进行现场取证。据了解,该设备将梁源派出所作为试点,在大年三十(2月6日)开始使用。该设备由摄像头、液晶显示屏、移动硬盘等组成,可连续录像3小时,还可以和电脑或电视连接直接播放,也可以刻录成光盘。 梁源派出所的徐教导员说,以前所上也配备了摄像机,但因体积太大,携带操作不方便,而且一些市民面对摄像机时情绪反而会激化,因此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适用性不是很强。而这一套新装备可以随时配备在民警身上,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只需将按键打开,摄像头就能跟随民警眼睛记录下现场的情况。这些影像资料,可以为民警事后寻找当事人和目击者提供很好的一手资料,还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不仅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还可以规范民警的言行,做到文明执法。 这套设备总重量仅150克左右,而摄像头的重量几乎可以忽略。当开关键打开后,民警眼睛所见到的场景都清晰显示在显示屏上,随着民警的移动,画面也跟着改变,而且画面质量不受影响,同时,民警还可以根据显示屏来调整摄像头的位置。而显示屏更像是一个功能齐全的MP4,上面还有电影播放等功能。一星期来,民警在昆明体育场文化联欢安全保卫工作时尝试用过,在前晚处理醉酒闹事时被当事人扯坏了。 徐教导员说,通过这一星期的试用,这套新设备在取证问题上效果相当不错,但因为民警平时工作量比较大,警察佩戴着设备处警,对设备牢固性要求很高,而现在这套设备还不够理想。而治安大队的民警则表示,设备的价格偏高。目前,派出所还在试运行阶段,今后会根据试用的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推广。 □ 市民说法 最好建立 相应监督机制 市民谭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创意很好,对社会治安和处警都有很大帮助,但摄像头需要改进,如果是高容量快闪存储加上高容量小体积电池,小巧且是无线会更适用,另一方面,该套设备的使用具有随意性,什么时候打开是由民警的判断决定,这样对普通公民不公平,有可能出现民警所取的证据是有选择性的。 谭先生认为,最好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规范界定设备的使用场合及时机,将拍摄内容随时传递到信息中心并保存,一方面可随时监控治安情况以便调动警力支援急需场所,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摄像存储不足造成证据丢失或人为剪辑,确保证据的充分和公正性。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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