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或失偏颇 但“见死不救”错上加错

http://www.shxb.net [2008-2-17 11:12:59] 王旭东 丁洪峰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审视自我,扪心自问该如何更好地帮助别人,而不是把自己的冷漠都推给“彭宇案”。

    近日,南京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解放南路人行道上,过往路人欲上前搀扶却又“有所顾虑”。20分钟内,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最终一位热心市民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2月16日《现代快报》)
 
    乐于助人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可是在这里,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却遭遇到如此的尴尬,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这样的事情让人想起“彭宇案”。不久前的“彭宇案”的阴影仍然没有散去,在那次事件中,彭宇因为帮助一个倒地老人而成为被告,后一审败诉。而更为严重的是,案件的“蝴蝶效应”正在不断显现,搀扶路上摔倒的人被讹上怎么办?谁能证明自己是雷锋?如果自己也惹上官司甚至败诉怎么办?一系列的顾虑压迫着每一个想做好事的人。而正是这些不断涌现出的顾虑,导致这种“难于助人”的街头“非典型现象”不断出现。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或许是因为一个有争议的判决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是因为一个法官的不当判决导致的不良社会反应。或许也正是因为此,很多人似乎都把责任归咎到了“南京法官”身上,似乎没有那位法官,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但是,类似的路人不敢搀扶的事件仅仅是那位南京法官一个人的错吗?
 法律是复杂的,法律也是简单的,在“彭宇案”的社会效果正在不断清晰地出现在街头的时候,我们真正要做的,是来重新认真地审视法律程序,审视我们内心的正义与良知。不可否认,“彭宇案”的判决带有相当的负面效应,但是我们却并不能将全部的错误与责任都推给一个法官,这既与法律程序、社会道德有关,也在考验着每一个人的良知。“彭宇案”蝴蝶效应的不断扩大,也折射出我们当代社会道德干预机制的缺乏与不完善。法律的一个作用在于宣示道德,可是当法律的宣示出现偏差时,我们该做什么呢?
 其实鉴于事件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在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如法院、政府宣传部门等,应该顾及社会影响,对事件尤其是判决的正当性与合适性作出声明或表态,快速作出反应,以及时补救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增强公众对助人为乐等社会公德的信心,增强公众对法律公正性的信任,而不是任由舆论讨论,却没有定论,最终使得案件负面影响不断扩大。这是我们在“彭宇案”发生数月后最应该吸取的教训。
 
    而另一方面,仅仅因为一次“非典型”的判决,就让很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再乐于助人,这本身也值得每一个人反思我们内心的道德良知。难道我们的道德标准就那么不堪一击,放弃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路人不敢搀扶这让人尴尬的一幕,不应该把罪过都推给那位法官一个人,那并不是一个人的错。对此,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需要反思,并及时作出反应,妥善处理这种街头不愿助人的危机。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审视自我,扪心自问该如何更好地帮助别人,而不是把自己的冷漠都推给“彭宇案”,推给一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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