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非公经济民办教育或将迎来政策春天
http://www.shxb.net [2008-2-18 9:29:22] 本报记者
《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提出 学前教育以民办为主

委员围绕众多观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昨日昆明市政协委员们讨论的《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中,提出了通过市场机制,努力把民办教育做大、做强、做优,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比重,破解群众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 意见提出,将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像办公办教育一样大办民办教育,凡是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有利于提高教育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各种办学模式都可以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以民办为主,高中阶段教育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发展民办来实现,支持社会各界举办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种文化技能培训。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意见还提出,到2010年民办学前教育在园(班)人数所占比重达到90%以上。全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所占比重力争达到40%,各县(市)区在现有的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基础上,通过办学体制改革和发展民办学校,使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比例有较大提高: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县约达到45%。
建立学校奖励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学校奖励机制。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新建民办普通高中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以及投资新建民办幼儿园,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均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市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和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按在校生规模实施年度奖励:幼儿园规模达300—500人的奖励10万元,500人以上的奖励15万元;普通高中规模达到900—1200人的奖励20万元,1200人以上的奖励30万元,职业学校规模达1000—1500人的奖励40万元,1500人以上的奖励50万元。对办学水平上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市级示范幼儿园以上的给予奖励20万元,创建成省二级完中的普高学校奖励50万元、创建成省一级完中的普高学校奖励60万元,创建成省级合格职业学校的奖励60万元,创建成国家级合格职业学校的奖励100万元。
积极推进股份制办学 大力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省内外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利用社会资本,依法办学和向教育投资。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可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将学校资产作为公有股份,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组建股份制学校,按民营机制运行。 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可以试行“国有民办”,在不改变学校和人员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学校所有权与办学管理权分离,资产归国家所有,办学权交给承办者,学校收费和人事管理参照民办学校有关政策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也可以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 意见还提出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首先是优惠土地使用,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优先安排、优先办理,民办学校的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根据投资者意愿采取政府划拨或出租方式优先供地。 其次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对引进市外资金并形成教育实物量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引资者,给予实际引资额千分之三的奖励,5000万——1亿人民币的,奖励千分之五,1亿元以上的,奖励千分之七。
民办与公办五个一视同仁 此外,意见还鼓励公办教师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大学毕业生、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建立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改制学校的人员管理新机制,实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学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民办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不受结构比例的限制,由学校自主设岗。做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五个一视同仁,即干部教师学习培训、评优评先一视同仁;教学管理指导、教育科研一视同仁;对学生一视同仁;在招生中一视同仁;在学校建设规范上一视同仁。民办学校可以按生均成本确定培养费用和住宿费标准,支持民办学校跨地区自主招生。对委托招收公费学位生的民办学校给予补助,以高中为例,由市财政按年生均1500元标准补助学校。同时切实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制止对民办学校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本报记者 冯兴杰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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