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药品广告宣传违法

http://www.shxb.net [2008-2-18 15:57:21] 浙江消费维权网


    15日,记者从运城药监局获悉,因非药品以药品内容宣传,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或夸大疗效等原因,4种广告违法的药品被公示。

    这4种药品分别是:标示为河南四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筋骨痛消贴”和“快药伊丽清”;标示为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的“九步消痛贴”;标示为陕西汉森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斯宝力”;标示为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筋骨痛消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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