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六无”法院 继续严查渎职
http://www.shxb.net [2008-2-20 10:04:30] 本报记者 李桀
□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沈曙昆作报告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在作报告时说,2007年,全昆明市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887件9452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1%和10.7%;提起公诉5877件9549人,比上年分别上升5.9%和6.9%,其中,批准逮捕爆炸、杀人、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899人,提起公诉939人;批准逮捕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犯罪嫌疑人1545人,提起公诉1257人,维护了社会秩序。
查办19名县处以上干部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去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42件,比上年上升5.1%;立案侦查152件184人,上升15.2%。其中,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1件,100万元以上大案7件;查处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查办19名(含厅级1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7.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5亿元,比上年上升14倍。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集中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9件84人。 “去年,结合查办的38件职务犯罪案件到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检察院对20件案件进行回访,发出规范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并参与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对滇池北岸水环境治理等23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跟踪预防。”沈曙昆说。
查办39件国企人员贪污案 “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检察院去年共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17人,提起公诉386人;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批准逮捕23人,提起公诉41人。”沈曙昆介绍,去年,昆明市检察院严肃查办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39件44人,稳定了职工情绪,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法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化解了基层干群矛盾。 在保障和维护民生工作方面,检察院加大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4782人,起诉4947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系民生安全的重点行业开展整治,严肃查办发生在上述领域的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6人。
健全快处轻微刑事机制 去年,昆明市检察院建立案件受理查询系统,与律师就查询案件进行互联网预约,网上公布案件流程,并建立逮捕后案件侦查期限建议、羁押期限网上催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期羁押。此外,还积极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渠道,通过举办“举报宣传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开设“检务公开”网站、开辟检察工作宣传栏、设立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执法环节和执法热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加强办案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建立审查逮捕中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探索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运用,同时,还实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多次上访案件公开听证和检务督察制度,制定《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业务中依法执业的实施意见》,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重点查办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的工作任务,除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抢劫、抢夺和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外,检察院还将坚决惩治金融诈骗、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破坏森林、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经济犯罪,打击各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 另外,还将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与此同时,还将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个案预防,深化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提升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 “今年,检察院将完善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进一步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并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沈曙昆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严格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的程序和审批制度。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办案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对基层检察院业务工作的检查和抽查机制,加强执法过程的动态管理。建立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规则,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相关链接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