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两月不住应劝退租户http://www.shxb.net [2008-2-20 10:08:58] 本报记者 张睿媛
“租住廉租房后,长时间没有人居住应该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发言会上,喻心源委员提出应该加强对廉租房的管理。他认为,廉租房应该以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实物配租的方式,以社会保障性质提供普通住宅。目标是使其住房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构建面向弱势群体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昆明在廉租房建设上是取得成绩的,全市2005年11月共有廉租房25039户,其中四区14916户。实施“525”工程(5年达到2.5万)、“315”工程(3年达到1.5万),2007年9月全市有廉租房4439套。 然而廉租房在建设和管理中也存在着问题,首先是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其次是廉租房分配还待探讨,比如人户分离、困难程度的确定、需解决的程度等;再者是廉租房的管理还亟待加强;最后是廉租房的使用时限等问题还待讨论。 因此,喻心源建议,建立和完善廉租房的公示管理制度,确定公认的困难户,使租赁人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使用廉租房,以此避免空关、空锁、转租、转借、出售等违规和违法行为,避免分配中的不透明现象;相应的物业管理制度应该健全,保护廉租房的安全使用,维护社会环境卫生,可使社会物业人员有一定的劳动服务费,保障社会公共设施的安全使用。建立入住管理机构,以此来保证房屋的入住,如两月无人居住,劝其退出,保证真正使用,并且应该保证是人在居住,而不是用于他用,如空置、养动物等。还应建立续租制度,解决房屋的合理使用,打破终身制,续租可以了解承租人的动态情况,增加承租人对党和政府的关心;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在租期间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投亲靠友、改善经济收入的应该退出廉租房;政府要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投入,挖掘潜力,使原空置公房改为廉租房,脱贫扶困,减少低收入家庭;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建立健全,加大宣传力度。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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