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房屋维修基金监管机制
http://www.shxb.net [2008-2-21 9:49:48] 本报记者 冯兴杰 文/图

曾蔚林委员
“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可能会引发类似社保基金案件的大案。”昨日参加昆明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对两院报告进行了协商讨论,曾蔚林委员提出昆明市应该健全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管体系。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隐患大 在昨日上午进行分组讨论后,下午22个组的委员向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提出了对两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曾蔚林委员在发言中建议,应该尽快完善昆明市的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管体系。曾委员介绍,在市民购买房屋的同时,要支付房屋价值2%的房屋维修基金,这部分基金最初由房屋开发商进行管理。 在购买了新房后,业主的这些维修基金必须由开发商转移给物业公司管理。“这部分钱不属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而是业主房产未来的建设、维修资金。”如果某一楼盘物业公司不健全,资金将由房管局管理,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这笔资金又必须交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多头管理,多头使用,给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他认为,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房管局或业主委员会其中任何一者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出现问题,将会给业主造成巨大损失。“昆明已经发生过开发商卷走房屋维修基金,造成业主有电梯坐不了的案例。”他介绍。 由于昆明楼盘众多,每一个楼盘的维修基金,都可能超过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全市的房屋维修基金数额巨大,如果开发商缺乏诚信,或其他环节出现侵吞基金情况,都将严重危害市民利益。“目前对于这笔基金的使用有管理规定,但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就必须有一个健全的体系来监管。”他建议对于基金的使用,应该进行制度化落实,形成台账,制度化管理。“昆明市要建立好的人居环境,需要众多软环境来促成。如果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管机制难形成,昆明市创造最佳人居环境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将有利于保护好最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招商引资需要健全法制软环境 “要招商引资需要有一个各方健全的软环境。虽然看完了两院工作报告,但我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保护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制软环境建设内容,这与仇和书记近期的讲话精神不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刚参加完分组讨论的芦忠友委员告诉记者。而在昨日下午的协商讨论会中,曾蔚林委员也再次呼吁健全对外来投资客商的法律保护软环境机制。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来投资的外地客商虽然知道通过打官司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们也不敢去打官司。”芦委员介绍,外地客商来昆明投资,虽然在经济上可能是强者,但从其他方面来讲,可能是弱者,需要法律提供健全的保护。但目前打官司维权,诉讼成本太高,起诉后往往要拖很长时间才能判决,而在判决后往往又会遇到执行难问题。“大家都是来做生意的,谁也拖不起这么长的时间,很多时候宁可自己吃亏,也不去打官司维权。”这让外来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这说明昆明的投资法制软环境还不够好”。 芦委员希望,在今年两院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于诚信企业、重点企业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工作中健全法律软环境建设,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服务好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 此外,参加协商讨论会的其他20多名政协委员中的大多数人,也呼吁在两院的工作中,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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