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获悉,义乌“年画虎”厂商起诉周正龙、关克名誉侵权案风波再起——对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关克已签收,但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周正龙则拒绝签收。面对关克提出的异议,义乌法院26日作出裁定:驳回关克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关克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住所地、言论发表地、言论反应地等均不在义乌,且本案所涉“华南虎事件”属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义乌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义乌法院认为,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名誉权案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原告住所地在义乌,可以认定义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义乌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