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突然上调业主很不满http://www.shxb.net [2008-3-1 10:51:48] 本报记者 程峰
“为使公司不再亏损,经公司财务核算、对市场调研,认为小区物管费用太低,公司决定物管费由原来5角/平方米上调至1元/平方米……”望着小区公告栏上的调费通知单,住在滇池度假区天景苑小区的王先生紧锁眉头。 “入住小区3年来,物业都是按5角征收管理费,现在怎么突然增加到1元而且没有和业主协商?”前日20时,在滇池度假区天景苑小区1栋的凉亭前,几十名小区业主聚集在一起,业主王先生介绍,他们3年前就陆续入住小区了,物业都是按每平方米5角征收管理费。但今年初,物业公司突然在各单元张贴了物业费涨到1元的通知。说着,王先生拿出了购房时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他说:“合同上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有权要求清退。”据另一业主介绍,购房时售房方表示小区的物管费较低,而且网球场、游泳池、食堂等公共设施他们均可使用,但从去年下半年,小区食堂就不让他们使用了。其他业主还反映,小区的公共设施在他们入住后也全部实行了收费制。 “小区是融办公、住宅和宾馆于一体的综合性小区。比如餐厅等设施是为办公区和企业员工服务的,而且是由宾馆在经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饶先生和业主见面后,对业主提出的意见一一作了解释。饶先生介绍,5角/平方米相对优惠的物业费,一直使物业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今年公司才决定适当调整物业费。就此,记者采访了西山区物价局。据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已不再需向相关部门审批。不过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倘若双方仍僵持不下,他们也将会对此进行调解。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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