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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云南代表团举行第一次全团会议

http://www.shxb.net [2008-3-4 10:24:07] 本报记者


    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云南代表团昨天下午举行第一次全团会议。会议推选白恩培为云南代表团团长,秦光荣、李纪恒、罗正富、孟苏铁、晏友琼为云南代表团副团长。会议审议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晏友琼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会议由白恩培主持,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十七大胜利召开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是新一届全国人大的第一次会议,也是换届的大会,完成大会各项报告和议题的审议,顺利完成国家机构的换届选举,确保大会圆满成功,是各位代表共同肩负的一次光荣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本次会议将在指导思想、治国纲略上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引向深入,希望各位代表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聚精会神依法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共同努力把会议开好,圆满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把会议开成民主、和谐、求实、鼓劲的大会。 
(梁琨据云视整理)


云南代表建议实行免费强制婚检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随着这部条例的正式实施,多年来饱受争议的婚前强制医学检查制度“寿终正寝”。支持强制婚检制度者称,正是这项制度让我国多年来减少了大量的新生缺陷儿,也有反对该制度者称,废除该项制度,是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巨大胜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云南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瑛提交建议,希望国家实行强制免费婚前体检。

新生儿
缺陷发生率上升

    
    王瑛代表来自于云南大理州州医院医疗第一线,据她介绍,2003年国务院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其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这两部法律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于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从1982年开始,依据当时法律法规中实施婚前保健服务的规定,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有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此项工作开展了20多年,为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保护公民健康、稳定家庭和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2003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中,依据2001年母法《婚姻法》,取消了强制性婚检,将婚前医学检查由“必须”改为“自愿”后全国婚检率明显下降。“以哈尔滨市为例,其婚检率由2003年的82.31%下降至2006年的2.23%。”王瑛代表说,婚检率下降带病结婚人数剧增,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增长,以云南石林县为例:2005年出生新生儿缺陷儿30例,这30例新生缺陷儿父母60%没有办理过婚姻登记。缺陷病种均为马蹄内翻足、多指、背柱裂、先天性脑积水、唇裂、无脑畸形,唇裂合并症、小耳等。既增加了家庭与社会的负担,也给患者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影响,情况令人担忧。

建议修改
《婚姻法》

    
    王瑛代表认为,婚检率明显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广大农村地区受经济文化落后的影响和医学条件的限制,老百姓没钱或不愿意去婚检,导致非法结婚和事实婚姻出现;二是广大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到自愿婚检的重要性,受封建贞操观影响,不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三是有很多人认为有偿婚检的项目繁杂,收费项目过高,但未能真正检查出免疫缺陷病,不愿进行婚检,建议将一些繁杂的项目简化,梳理几项真正有益的项目。
    
    对此,她在今年提交建议,希望能够修改现行的《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增加对婚前医学检查强制免费检查条款。此外,她认为免费婚检项目要有针对性,仅需检查艾滋病相关检测项目、各型肝炎相关检测项目、性病相关检查、心电图、胸片、肝胆B超;对可疑人员需进行基因筛查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并且可以考虑收费。
(本报特派记者 叶心玮 冯兴杰)


云南委员看政协工作报告
提案落实提高委员参政热情

 
    昨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贾庆林主席并作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走出人民大会堂的云南委员意气风发,情绪高涨,而身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在滇全国政协委员也成为了本次会议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来自丽江的纳西族委员杨一奔穿着本民族的传统服装,这样除了展示本民族的风采以外,还可以提高民族自信心。杨一奔委员认为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工作的建议言简意赅,非常到位,也振奋人心。特别是报告中提到,委员的提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很多提案都得到了落实,她说这一点让她很受鼓舞,提高了参政热情。
 
    “报告是对政协过去5年工作的回顾,也是对未来5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其中我最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围绕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丕钧在听完贾庆林主席所作的政协工作报告后告诉记者。
 
    “在今年的‘两会’中,我带来的提案是关于把残疾人的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障范畴中的提案。”李委员说,对于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其康复治疗费用,应该纳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内,而对于城市残疾人,其康复治疗费用也应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来,让残疾人能够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本报特派记者 叶心玮 冯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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