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小区暂不拆除防盗笼http://www.shxb.net [2008-3-11 10:06:18] 本报记者 毛翠 实习生 余虹 张凯邦
街道办事处要求拆除防盗笼的消息刚公布出去,“上述告示形式无效内容违法”的居民声明书就贴了出来;刚拆除了一道围墙,百余居民就上前阻拦……近日,一场关于防盗笼去留的争议,在东华小区和曙光小区急速升温,安全、所有权和赔偿成此次争议的三大焦点。目前,相关部门已作出让步,“东华小区暂时不拆防盗笼”。 东华小区拆除引发三大矛盾 昨天14时许,东华小区的居民们再次聚集在东华公园,就维权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上月25日,金马街道办事处贴出的《告东华路社区全体居民书》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为改变小区环境,相关部门将于3月31日前对小区内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包括防盗笼实施拆除。”这引起了住户的极大意见。 家住东华小区春灯里的陈美英老人介绍,小区曾创下半个月丢失14辆车的记录,如果拆除围墙和防盗笼,居民们的财产安全将直接受到威胁。“2000年家里没装防盗笼时,小偷进屋把家偷个精光。后来我们花了2000多元钱装了防盗笼,现在喊我们拆掉,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说罢,这位八旬老人忍不住恸哭起来。正说着,一位40多岁的妇女忽然拉起记者就走。“我哪样都不说了,你们到我家去看看就认得了。”几分钟后,她指着家里靠院子搭建的、不足5平方米的简易房说:“我们家四口挤在这个三十平方米的家里,儿子就住这里,按规定也在拆迁范围之内。这个要是拆了,我儿子到哪里去住啊?”该妇女边说边哭了起来,“我们只是想要一个能放下床的地方。”
据了解,在居民们买房的时候,合同书上明文写着院子、煤棚都已折合到房价里,摊到居民们的房屋产权里,属小区居民的私有财产。此外,拆除后的赔偿也让居民们极不满意,赔偿不足成本的10%。专门从事防盗笼安装的邓先生说,安装老式的防盗笼材料费是每平米120元—180元,新型的不锈钢防盗笼材料费是每平米约180元,这还不包括安装费和辅件费等。“按他们的规定,每户自行拆除防盗笼可以得到每平米25元的补偿。按这一算,我最多只有200多块的补偿,但我安装这个防盗笼时就花了2000多元。”一位姓李的老太太说,这样的补偿标准他们实在难以接受。 曙光小区居民集体反对 和东华小区一样,吴井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曙光小区也于2月25日收到限期拆除的告示。对此,居民们近日也议论纷纷。据社区居民邓淑英介绍,曙光小区门口有一条小巷,路灯坏了一年多,基本上每月都会发生一起抢劫事故。“我们家家安了防盗笼也不管用,小偷照样撬了进来偷,要是没防盗笼,小偷偷东西岂不是更方便?”邓淑英说,曙光小区是老小区,窗户都是朝里打开的,所以即便安装了新式的内装防盗笼,窗户也没法打开。“我们这里的房子很多有裂缝,要是拆防盗笼,老房子怕受不住要塌了。”邓淑英建议,政府部门要是嫌有损市容,可以刷一种颜色的油漆。此外,一李姓老太太也说,“政府要我们拆防盗笼,就得跟我们签个协议。要是我们的东西被偷了,该找他们赔。” 应变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3月8日一早,相关部门就来到东华小区,力图拆除小区3号院围墙,遭到了小区内百余居民的强烈反对。双方僵持不下,整整一天执法人员才拆除了一道围墙。“围墙才拆了几天,问题就出来了。一到晚上,一些不讲文明的人就进到楼道里小便。”东华小区张先生说,现在楼道里一进去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臊味。此外,居民们还自发贴出一纸《东华社区居民声明》,其中写道:“按《物权法》规定,居民院围墙是建筑区划的有效界墙,其道路、绿地属居民共有财产。对它的改建、重建应取得2/3以上的居民同意。”社区居民花增石老人说:“我们支持政府的改建工作,但是改建应该有步骤地来,在拆除之前应该举行听证会,征求我们的意见。”据了解,小区居民已自发选出了7名代表组成临时业主委员会,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取消此次拆除。 让步政府暂停拆除防盗笼 据了解, 东华小区建于上世纪80年代,是昆明的老小区之一,现有居民5075户。现在,1287个煤棚和3109个防盗笼将被拆除,改建成通透的绿地和花园。其拆除原因为“安装防盗笼不能侵占大家的公共空间。此外,在防盗笼里堆放杂物,也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容貌。”对此,专门从事防盗笼安装的邓先生说,现在已有平置于窗户内部的新型不锈钢防盗笼,不会超出墙体,对市容市貌也不会产生影响。官渡区城管龙先生说:“拆除防盗笼后,公安部门会在附近增加治安值勤点,加派警力,维持治安秩序。”而金马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也透露,改造后小区内的282个单元楼都将安装电子防盗门。鉴于居民们的强烈反对,目前,金马街道办事处已表示:“考虑到居民的安全,暂时不拆防盗笼。” 临街的防盗笼到底是该拆除还是该保留?今日起,本报热线4190000征集关于防盗笼去留民意。对此,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告诉我们。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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