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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增多需要多重解读

http://www.shxb.net [2008-3-12 8:46:19] 叶祝颐

    近日,央视《小撒探会》节目组专访了主管行政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江必新表示,对于民告官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会作出硬性的百分比要求。江必新还对民告官数量为何增多的现象进行了解析。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执行以来,法律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多。尽管目前“民告官”案件公众胜诉几率并不大,但是这对于社会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着积极意义。而且行政诉讼案件涉及政府行政行为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利害关系。普通公众或许并不重视诉讼细节与审判的过程,但是他们会关注审理的结果,期待了解法院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态度,然后依据自己的理解作出价值判断。
 
    所以,我认为,民告官案件增加,一方面说明百姓对法院充满信任与期待;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百姓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觉醒:政府虽然拥有权力,但是政府与个人在权利面前,彼此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更重要的是,它还说明百姓对政府存在许多权利渴望,而政府给他们提供的民意表达渠道不畅通或者说远远不够,他们希望法院为他们主持公道,法院显然不能让百姓失望。在我看来,百姓对民告官案例是否认可,实际上是检验法院与政府公信力的一块试金石。
 
    如果民告官这类诉讼案件处理不好,百姓一方面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与公正性产生疑问,另一方面也会怀疑法院与政府部门“一个鼻孔出气”,担心法院是否能独立公正审案。
 
    现在,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我认为,建设法治社会不仅仅是政府和法院的事,全体公众都应该成为参与者、受益者。法院除了坚持公正立场,依法监督政府行政以外,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大百姓的参与面,增强法院公信力。比如,除了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以外,法院采取一定的形式公布部分民告官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民告官案件判决既有利于普法,也有助于政府部门的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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