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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出台昆明首个“城中村”重建改造办法

http://www.shxb.net [2008-3-12 9:34:52] 本报记者 李冬 宋海燕 实习生 俞文静


每亩25万元 用地补偿标准敲定 

    日前,五华区委九届五十次常委会通过了《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改造办法》)。根据《改造办法》,城中村居民户籍将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城中村居民将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潘家湾社区也将被改造为集现代购物、餐饮、娱乐、金融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据了解,这是昆明市第一个成形的“城中村”重建改造办法。

每亩地补偿25万   

    根据《改造办法》,在“城中村”重建改造用地供地,将主要采取“毛地公开交易”方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市场联动运作,以及采取和“净地公开交易”方式,由区政府主导完成土地一级市场整理工作。
   
    而在实施“城中村”重建改造中,将按照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实施整体拆迁“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月27日,佴家湾拆迁改造工程启动

    
    关于拆迁补偿,《改造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拆迁过程中,由区“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指挥部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按项目拆迁总资金70%的比例进行资金监管,保证拆迁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具体补偿办法为,经依法批准划拨的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按25万元/亩给予补偿。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宅基地建房,均认定为住宅,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主要方式为原地回迁,异地安置可由拆迁双方协商确定)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村民变为城市居民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五华区提出了实现“六个转变”,其中,村民的身份将变为城市居民,并且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这“六个转变”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将在2012年前完成。
   
    在全面完成“城中村”重建改造的过程中,2011年至2012年,“城中村”村民的户籍将从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实行城市居民户籍的统一管理,村民将变为城市居民。与此同时,通过“城中村”管理体制的改革,依法建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逐步将“城中村”由农村社区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实现体制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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