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人选名单交各代表团协商http://www.shxb.net [2008-3-13 9:04:28] 新华社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人选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人选名单,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名单,作为主席团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据介绍,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提请大会选举;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政协主席候选人名单确定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2日下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主持人贾庆林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经全体委员酝酿讨论的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决定将这个名单提交13日下午举行的全体会议进行投票选举。会议还通过了《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14日上午举行的闭幕会进行表决。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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