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对簿公堂 八旬母再打小儿
http://www.shxb.net [2008-3-13 9:29:32] 本报记者 唐娜/文 符光周/图

母亲愤怒地想上前踢小儿子
昨日9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孔泽云诉孔泽林侵犯名誉权”一案。庭审现场,八旬老人孔淑华作为被告证人出庭,自上次棒打小儿后,昨日孔淑华一迈进法庭大门就高举拐杖,踉跄着径直朝原告席方向走去…… 昨日9时,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人民法庭的庭审现场,法庭工作人员劝说并拦阻下了八旬老母再次打小儿子的举动,但情绪激动的孔淑华还是想冲上去踢儿子几脚,最终被工作人员带离了庭审现场,审理得以继续进行。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孔泽林在深知媒体影响力的情况下,单方面通过媒体发表不符合实情的言论,以诽谤的形式损害原告名誉,使原告长期经受精神压力和名誉伤害,负面影响延续至今。但原告念及手足之情,仅要求被告孔泽林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由于作为本案唯一到庭证人的孔淑华情绪激动,其证词由被告代理律师以书面形式当庭呈现。孔淑华老人在证词中对小儿子孔泽云的品行作出评价,并对这起名誉权官司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针对原告代理律师质疑孔淑华与原、被告双方有亲属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此番言论是否出自老人意愿尚无定论,不予认可孔淑华证词的观点,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孔泽林的言论能够代表其母孔淑华的观点和意愿,媒体对此也进行了如实报道,在此过程中被告并没有剥夺原告向媒体发言的权利,故不存在侵权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请求。 在庭审过程中,控诉自己多年遭受亲友误解的孔泽云数次泪洒现场,而抱手端坐被告席的哥哥孔泽林则对此报以冷笑。“艰难的维权之路就要结束了,事实马上就会真相大白。”庭审结束后丢下寥寥数语,孔泽云在母亲孔淑华的哭骂声中匆匆离开现场。由于原告方不愿接受调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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