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赛凤发博惹祸 被诉侵犯名誉权http://www.shxb.net [2008-3-19 10:49:13] 竞报供稿
香港武打女星李赛凤因在新浪网的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披露丈夫罗先生与其公司职员汪女士之间关系密切,被汪女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新浪网。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昨天,汪女士的代理人称,汪女士是李赛凤的丈夫公司的一名员工。李赛凤因与罗先生产生家庭矛盾,于2007年6月25日在新浪网的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称在家中发现了罗与汪在夏威夷高级海轮上共进晚餐的照片,罗为汪拍摄的泳装照片以及汪的泳衣等。汪女士认为,李赛凤在文章中捏造事实、造谣诬蔑,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昨天李赛凤本人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其代理人表示,李赛凤发表的博客内容是真实的,并没有捏造成分。代理人还表示,李赛凤发表的文章中没有对罗先生与汪女士之间的关系作任何性质的界定。媒体之间的大量转载以及贬低性的词语描述是为了吸引更多读者,并非李赛凤所为,李赛凤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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