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学生宿舍楼禁设商业网点http://www.shxb.net [2008-3-20 8:43:06] 新京报
昨天,教育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生宿舍楼内已有的商业网点要从严控制,进行重新审核,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经营。 新建学生宿舍楼和现无商业网点的学生宿舍楼,原则上不得设置新营业商业网点,各级各类学校还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教育部要求,学生宿舍楼建筑内的商业场所不允许经营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环境等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和具有火灾隐患的经营项目,如危险化学品和饭馆、饭店、小吃部等。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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