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物管业主还需三思
http://www.shxb.net [2008-3-20 9:37:53] 本报记者
新迎北区组团 纷纷独立后的反思 《物权法》撑起了自管信心
王小惠的理发店是新迎小区里众多小店中毫不起眼的一个。王小惠攥着一本《物权法》先叹气,而后摇头,继而沉默。 半个月前,那场物业与业主的冲突,让新迎北区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并引起了昆明市委的高度重视。 3月2日,王小惠被打了,她作为新迎北区北组团自管会的一员,在宣布完“施政纲领”后,业主们和自管会开始接管庭院,承杰物业保安赵金路坐在屋里不出来,双方开始口舌之争。一方不出,一方要进,在推推搡搡间,一位姓王的老人倒地了,“年轻人怎么能打老人呢?”保安赵金路被业主们押到了派出所。20分钟后,物业的保安和业主在争执后打了起来。 王小惠觉得前阵子的那股激情没有了,“不如搬离这个小区,不去瞎操这份心了,反正自己也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攥着那本薄薄的《物权法》,她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保安赵金路这些天也觉得委屈,“不是我先打人的啊,是他们先打了我老婆一下,我才还手的。更何况,公司没有通知我撤,我不能走啊!”当天他被接管的业主拖着手脚抬出了岗亭,他觉得“被打了一顿不说,自己一点自尊也没有了。” 冲突那天,在场的耿斌也被人挥了一拳。回顾这半年,老耿心里有说不出的惆怅。 他住在九组团,几年了,心里总是有个结:小区人行道停满了车,消防通道被盖起的小平房堵了……有时候觉得是掏了钱买罪受,下来散个步,看着这乱七八糟的样子,背着手又回去。反正,心里就是不爽。 三年前,老耿不交物管费了。“到处都是乱糟糟的,物管不服务好,叫我咋个交这物管费?” 2007年10月1日,老耿手里拿到了这本《物权法》,就像拿到了尚方宝剑。从老耿所在的九组团开始,新迎小区一些业主兴奋了。“我的物权我作主!”呼声日渐高涨。九组团的部分业主们开始“恶补”新颁布的《物权法》。一些分散的力量开始聚合。 2007年11月9日,新迎北区九组团宣布自管;12月15日,北组团中间庭院宣布自管;12月25日,八组团、十组团宣布自管。“我们小区共有3000多户,户数庞大,召开业主大会太难,所以我们决定一个组团一个组团地先成立业主自行管理委员会,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现在正在换届选举,待各组团自管会成立后,我们再合而为一成立真正为业主当家的业主委员会,那时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来管理我们的小区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新迎北区承杰算了一笔账,1998年承杰物业接管后,小区按每月每平米0.23元的综合服务费向业主收取,加上政府同意核定的车位费,这是物管费的全部收入,其中车位费占物管费的三分之一。“新法出台,公共设施收费归业主所有,就意味着车位费停收,我只能靠每月每平米0.23元来支撑物管费,那怎么行?” 尹家凯开始向上面反映,要么上调物管费,要么继续维持现状收费。没有答复。12月1日,承杰物业向业主发出了一封公开信,提出了上述两套方案。据承杰物业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征询意见的公开信发出了3000份,收回2424份,同意“继续维持现状收费”的占总户数的61.2%。 尹家凯作完了调查松了一口气:“大部分业主还是信任我们的,而且也同意我们继续在这个小区干下去!”事情应该会风平浪静了。然而,目睹了九组团成立自管会,尹家凯的心又开始一点点往下沉。半年来,小区一下子出来了四个管会,尹家凯这样亲眼看了四次,觉得心麻木了,“他们这样是不合法的,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就无权成立法人单位。另外他们也没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何况绿地等公共设施是不可分割的,他们分开成立自管会,谁来管,也不能管。政府有关部门也认为不可取,最值得提的一点,这些闹自管的人有80%都是没有交物管费的,有的长达四五年。”但他也没有解决良策。 今年元月11日,尹家凯决定撤出已实行自管的四个组团,并将通知发出,不再对这四个实施自管的组团提供服务。 “说实话,如果说对小区、对小区业主没有感情,那是假的,从1998年接管新迎北区,一草一木是我和绿化队的人一起干的,每一棵苗是我从山上买来的,小区服务这些年是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但我们也一直在改进,可到了这个地步,我觉得还是撤出。” 通知发出后,一些业主斥责他,不应该不先打个招呼就撤,马上要过节了,这样撤出去垃圾谁来运啊?尹家凯当天又收回了撤出通知。3月2日,北组团在中间庭院宣布实施接管,物业、业主双方打了起来,事情再次来了一个尴尬的转弯。和所有的小区业主一样,尹家凯现在仍是等待,“除了等待,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至于服务,还要继续做。” 10天后,“新迎北区北组团自管会实施自管”的红色横幅仍挂在门边,几天的冷雨,令曾在这里发生的、惊动了市政府各方的小区业主与物业的冲突似乎冷了。但业主老唐、老马、老刘心里却一直很乱,他们坐在挂着“新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横幅标语的会议室,长吁短叹。现在他们的身份是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去年12月20号选出来的。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小区乱糟糟的,你看看,我们这个小区,一个老的业主委员会,两个业委会筹备组,四个自管会,哎呀,真不知道怎么说了。”老刘记得,早在2004年,在少数业主举手表决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个业主委员会,“不为我们业主做事啊,去年到期了,有些人就鼓动业主别交物管费,好了,老的业委会任期满了,应该改选了,《物权法》一颁布,一些人又冒出来成立什么自管会,《物权法》是怎么规定的?一个小区只能有一个业主委员会,但我们这个小区却冒出来这么多个会。”老唐觉得,成立自管会就是为了“炒”掉物业,和2004年那个少数人选出来的老业委会没什么两样。 冲突后面,在法律的准绳面前,发生了治安事件,发生了小区各方的争执,谁都不希望“后院起火”,谁都想和谐幸福,但事情却没有向好的方向发展,各人各怀心事…… (本报记者 邓建华 实习生 朱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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