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该方案的出台,通过关系“讨价还价”等人情罚、态度罚、行政议价的行为,将得到有效控制。
违法轻重分为4类
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在行政处罚幅度内;选择行为方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对事实性质认定;对情节轻重认定;决定是否执行。昆明市出台该方案是为了避免规划、国土、卫生、林业、安监、统计、档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处罚违法行为时,存在“同罪不同罚”现象,降低执法时的随意性,给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罚时树标尺,立规矩。根据《方案》,今后行政执法部门将把违法行为细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4类进行处罚。
6类行为可不处罚
《方案》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内容又分不罚、轻罚、重罚三个部分。存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不罚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存在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将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妨碍执法将被重罚
以下11类行为将从重处罚: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情节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非常情况下实施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30余家单位将试点
今年昆明市将在规划、国土、卫生、林业、安监、统计、档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14个县(市)区确立的30余家试点单位,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昆明还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的公开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或电子政务网,将规范标准对外公布;对行政处罚中已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要将听证的内容、时间、地点对外公布,方便市民参与听证;行政处罚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允许公众查阅、复印;各执法部门建立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制度,要对外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单及执法证号、本部门专用的监督电话及专用投诉电话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