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烈狗发狂 三岁娃遭撕咬》追踪>>>
最近,不断发生狗伤人的事件,而且事件给当事人双方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例如晋宁县八旬老太被恶犬咬伤花了上万元医疗费、狗咬伤别人后主人反倒得了“神经障碍症”等等。昨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负责人介绍,春季来临进入狂犬咬人高峰期,近日打狂犬疫苗的人增多,一天多达50起,一个月上千起。该负责人提醒,8月份之前,市民要多加注意提防狂犬咬人。
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里,两名值班医生一个在登记,一个在打针,从登记本上可以看出,来打预防针的有流感或乙肝等疫苗,而来打狂犬疫苗的人数居多。3月21日30起,3月23日50起,该中心的袁医生说,一般从开春到8月份,因为小狗发情,容易狂躁,会对人进行攻击,容易咬伤人,在这期间都属于狂犬咬人高峰期,被咬伤的人多,来打狂犬疫苗的人数也相对增多。
数据显示,被流浪狗咬伤的人较多,而流浪狗带病毒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更要注意。为了方便在夜间咬伤的市民能够及时救治,门诊24小时都有人值班,市民随时都可以来就诊。打预防针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狂犬病毒发作,它的潜伏期10至20年,所以,一旦被狗咬伤不可掉以轻心,哪怕只是破了点皮也要来打预防针。

双方一见面就在派出所里吵了起来 本报记者 何志强 摄
□ 案例一
狗狗伤人后 主人患了“神经障碍症”?
年仅3岁的小理谭跟着父亲在自家门口看别人打台球时,被小区住户陈晓兰家里忽然窜出的两条烈狗咬伤(本报3月22日详细报道)。截至昨日,小理谭经昆医附一院的医生精心治疗,病情总算趋于平稳。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派出所协调狗主和受害人家属解决问题时,自称是狗主人的陈晓兰却当众又哭又笑口吐黄水,据称已患上了反应性精神障碍症。
狗狗主人:
突患“神经障碍症”
“我就不相信天底下没有王法!装疯卖傻就想逃脱责任?”“陈晓兰的狗咬伤你家小孩,可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推脱过责任,但你们把她逼疯了,又该怎样解释?”昨日13时50分,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滇池路派出所大院里人声鼎沸,一名50来岁的妇女和小理谭的父亲、大伯高声吵闹着。妇女身边,两名一老一少的女子搀扶着体态虚弱的陈晓兰。听到小理谭的父亲大声吼叫,陈晓兰连声惊呼:“啊!杀人了!杀人了!”接着万分惊恐地把头埋进了年轻女子的怀里。几十秒钟后,陈晓兰又猛然转过头来,手脚哆嗦着吐了一地黄水。
与小理谭吵闹的妇女叫梁楚燕,自称是陈晓兰同事的母亲,双手搂抱着陈晓兰的年轻女孩则是她的女儿李妍君,其女儿和陈晓兰是同事,两人相处比较好。
梁楚燕称,陈晓兰来自福建农村,她和李研君同在昆明一家纸业销售公司打工,每月可领到约1500元工资。梁楚燕及其女儿称,本月21日,陈晓兰养的两条狗咬伤小理谭后,陈晓兰当即向其所在单位请了假,并四处求借,一共筹措了2000多元钱到医院为小理谭交医药费,并从当天就留守在医院,直到4天3夜后的3月24日下午才回家凑医药费。由于连日照看患儿很劳累,陈晓兰显得身心异常疲惫。梁楚燕说,见到陈晓兰非常可怜,立即送她到医院输液,“我以为她输了液就会好,不想情况越来越糟糕!”
梁楚燕说,从医院回家后陈晓兰独自坐在沙发上傻笑。她让陈晓兰躺在床上休息,可刚睡下不久她就大声叫喊:“杀人了!他们要杀我了!”接着又哭又笑像是做了噩梦一般。“看到这种情况,我们怀疑陈晓兰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刺激,不排除她所患的病是因在医院照看被狗咬的小孩时,受到小孩父母的威胁和殴打所致。”梁楚燕说,经医生诊断后认为,陈晓兰可能受到了强烈的精神刺激,已经患上了反应性神经障碍症。
从3月26日开始,陈晓兰的病情除原有的症状外,还发起了低烧,水米不进,神情恍惚,意识不清。昨日上午,梁楚燕等人再次与滇池路派出所联系,要求警方对陈晓兰的病因进行调查。派出所民警当即告知她,已通知受伤小孩的父母来所上解决问题,请她尽快到所上。不想一见面双方就吵了起来。
患儿家属:
她装疯逃避责任
“陈晓兰是装疯,她们之所以让她演这出装疯卖傻的戏,只是为了骗人。她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逃脱责任!更何况,真正咬伤我家孩子的狗,其主人根本不是陈晓兰!”面对陈晓兰出现的病态,小理谭的伯父怒不可遏地称,根据他们的了解,陈晓兰一直和一个外号叫“小胖子”的昆明男人同居,他们居住的房子是“小胖子”母亲买的,她和小胖子在家里共养了七八条狗,有的狗每条都要十多万元。而按梁楚燕所说的情况,陈晓兰每个月的工资连养一条狗都不够;在事发当天,“小胖子”还用电动车带着他的好几个熟人借钱到医院为小理谭付医药费,“小胖子”还当众表示一定会为孩子的事情负责到底,后来“小胖子”忽然不知去向,可见,陈晓兰只是被“小胖子”一家推出前台的“挡箭牌”;事实上,在事情出来后留在医院照顾小理谭的陈晓兰在第三天就悄悄溜回住所,就在她和“小胖子”要将其所养的狗转移之时,被他们及时发现后加以制止,随后又报了警。面对派出所民警的询问,陈晓兰确实多次承诺会对狗咬伤小理谭一事负责;3月24日中午,再次回到病房守候患儿的陈晓兰开始不愿支付孩子的药费,随后又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偷偷溜掉了。
小理谭的父亲和伯父还说,陈晓兰第二次从医院失踪后,又于3月25日偷偷叫人回她和“小胖子”的住处搬走电视机等家什,一条没有尾巴的藏獒也被牵走了。此后,到昨日中午,他们见到已经失踪了3天的陈晓兰却在派出所“装疯卖傻”,看到这种情形,他们非常生气。
警方调解:
建议作伤情鉴定
鑫龙小区陈晓兰的住所,卷帘门已被锁得严严实实,门口的地面上散落着碎玻璃,旁边摆着几张没有客人的台球桌,有三四名无所事事的闲人围聚在一起唠嗑。在省第一人民医院病房里,病情渐渐好转的小理谭已活蹦乱跳地在床前说笑。
由于梁楚燕及其女儿一方极力强调,陈晓兰的病情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小理谭家属的殴打所致,滇池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已为她开具了委托昆明市法医院作伤情鉴定的委托书。办案民警透露,小理谭遭狗咬伤当天,他们接警后立即前往医院调查。陈晓兰当时就承认,就是她养的狗咬伤了小孩。3月24日晚,当事双方因为小理谭是否打血清一事发生争执再次来到所上时,陈晓兰同样表示愿意对自己的狗咬伤小孩负全部责任。针对陈晓兰目前的身体情况,要解决他们双方所存在的问题,必须等她身体康复后再说。(本报记者 赵传灯)
□ 案例二
八旬老太被狗咬 花费万元治伤
昨日,一位来自晋宁县姓祁的老太太在儿子的搀扶下,来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打狂犬疫苗预防针。从针疗记录看,她的年龄已经有87岁,祁老太是被乡邻一家的恶犬咬伤的,她当时只是从邻家的门前路过,不曾想被冲出来的恶犬咬伤了头部,老人先住院治疗,因为伤中头部必须打一种较为昂贵的狂犬疫苗针水,县里没有这种针水,老人不得不到昆明来打针,治疗费、住院费和预防针费加起来一共花了上万元。
莫女士是在经过一小区一家麻将室时,被小狗咬伤了脚部,因为买了保险可以申请赔偿,所以她没去找狗主人理论。还有一位母亲抱着小孩来打预防针,小孩被一只流浪犬咬伤了小鸡鸡,这让母亲很着急。
一位姓梁的先生是在遛狗时被狗咬伤的,他说是自家的狗与别人家的狗打架,他去劝架时被狗咬伤了。
在记者采访的半个小时里,陆续看到有七八人来打狂犬疫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的袁医生说,这还不算多呢,最多的时候是春节大假刚结束的时候,来打狂犬疫苗的市民在门诊前排成了长队,打针的人连饭都来不及吃。 (本报记者 刘明祝)
□ 相关新闻
养犬破坏环境
处罚金可能下调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这几点修改意见是:
一,养犬破坏了环境和公共设施,由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由“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调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二,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的条件中规定养犬人须“有固定住所”修改为“有固定住所的独立住户”;
三,“符合登记条件的犬只,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植入芯片后,领取养犬登记证及犬牌的规定”修改为“符合登记条件的”。
四,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植入芯片后,由公安机关发放养犬登记证及犬牌;五,对违反“携犬外出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的规定,且经警告后仍拒不改正的处罚金额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调至“50元以上200元以下”等。(本报记者 刘明祝)
我省干部
学习“防疫法”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保证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达到宣传效果,我省于25、26日开展了学习贯彻《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对涉及该行业的我省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将在全省贯彻落实该法。(本报记者 刘明祝)
□ 特别提醒
被狗咬伤
不要心存侥幸
记者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访时,有人打来电话向医生询问,自己怀孕了被狗咬伤能不能打狂犬疫苗?该中心袁医生答:“要打,只是针对孕妇的狂犬疫苗预防针与一般人的不同,而且价位要相对高一些。”还有人来咨询,被狗咬伤几天了还能不能打狂犬疫苗?袁医生答:“可以打,而且必须打,不要存侥幸心理。”还有一位妇女来问:“我只是被狗伤了一点点,要不要打狂犬疫苗?”袁医生答:“要打,因为病毒可能会通过伤口血液进入人体,所以不论伤口大小都可能会染上病毒。”同时,袁医生还提醒市民,在被狗咬伤后先要用肥皂清洗伤口,再用碘酒消毒,如果伤口严重,要到医院缝合,然后及时来打狂犬疫苗预防针。(本报记者 刘明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