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定为“公开承诺月”http://www.shxb.net [2008-4-1 8:11:20] 新华社
记者从云南省人事厅获悉,云南自3月1日在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后,又把四月份定为云南省“公开承诺月”,这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的一个重要举措。 云南省人事厅厅长解毅说,服务承诺制要重点解决好对谁承诺、承诺什么、如何承诺的问题。在服务承诺制上,公开承诺是一般,不公开承诺是例外;能够公开承诺的,都要公开承诺。 解毅介绍,4月1日开始,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所有“窗口”业务和“窗口”单位,必须把机关职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并承担违诺责任。主要承担政府内部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在政府内部和机关内部作出规定和承诺。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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