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人恶狗将实施“安乐死”http://www.shxb.net [2008-4-3 9:27:01] 本报记者 赵传灯
年仅3岁的男孩小理谭被两条恶狗咬伤后,经过治疗,伤口已经痊愈,并于3月28日出院。昨日,在滇池路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狗主人同意赔偿孩子的后期治疗和营养费用5000元,咬人的狗也将被实施“安乐死”。 昨天13时许,狗主人一方和小理谭及其家属就狗咬伤人在滇池路派出所进行调解,小理潭头上和脸上那些被狗咬伤的伤疤仍然明显,头顶有一个牙印围成的椭圆形疤痕。他的父亲说,狗主人只要支付5000元的后期治疗费和营养费,这件事情就不再追究。 3月25日便“精神失常”的狗主人陈晓兰,在发病3天后再次到昆医附一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调解中,陈晓兰的代言人梁女士带来了陈晓兰在省第一人民医院和昆医附一院检查的病历和咬人恶狗的户口本,她说,咬人的狗是洛威娜犬,不是藏獒。表示将在事情处理完结后,对这条狗实施“安乐死”,陈晓兰目前的身体比前段时间好一些。 在民警的调解下,当事双方都认可了由陈晓兰赔偿小理谭5000元,同时对咬人恶狗处以“安乐死”的意见,双方还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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