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火烧了邻居房 事后不认上法庭

http://www.shxb.net [2008-4-3 9:50:23] 王刚 本报记者 赵瑾

    生火取暖,将邻居房屋烧着,却迟迟不愿赔偿邻居损失,为此,双方闹上法庭。近日,泸西法院金马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2007年12月20日12时许,泸西县金马镇山口村陈天德家的房屋突然着火,消防官兵奋战了近3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经调查,陈天德家的房屋是唐和生引燃的。当天,唐和生在自家建房工地上用玉米秆点火取暖,离开时未将火堆熄灭,导致周围的玉米秆及稻草堆垛被引燃,并蔓延至陈天德家中。泸西消防大队按照有关标准对陈天德的财产损失核定为15384元。事后,陈天德多次向唐和生索要赔偿,均无果。无奈之下,陈天德一纸诉状将唐和生告上了法庭。3月31日,泸西法院金马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将于近期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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