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一飞行员辞职 终审判赔179万余元http://www.shxb.net [2008-4-3 11:28:16] 新华社
武汉市中院日前就南方航空公司向一辞职飞行员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飞行员郭某被判赔偿航空公司179.9万元。武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对相关费用计算不精确,经重新计算判决郭某赔偿航空公司违约金39.2万元和培训费用140.7万元,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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