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本山与何庆魁
“我把赵本山的家乡捧红了,这次,我不可能,也没有理由和自己的媳妇带着一个骗钱的公司回到家乡坑父老乡亲!”著名小品编剧、赵本山老搭档何庆魁的话仿佛言犹在耳,而他从“万里大造林”中非法牟利600余万元却已成事实。
何庆魁与陈相贵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日前向中央及地方媒体记者通报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情况。乌日图说:“万里大造林公司在辽宁一注册,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就与万里大造林扯上了关系。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从专案组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何庆魁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表明,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和已故女笑星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拥有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成为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
除了提取林地销售利润,何庆魁、高秀敏还以形象代言人的身份提取代言费。乌日图披露,2005年7月、2007年6月,高秀敏、何庆魁两人分别与陈相贵补签了一份形象代言《协议书》。何庆魁形象代言的《协议书》规定:乙方(何庆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的劳务费用酬金每年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个人所得税后),按月支付人民币12.5万元(个人所得税后),汇入乙方指定账号。支付期限为每月3号之前;本协议自2005年7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名义提取了500万元。
何庆魁拒退涉案资金
乌日图介绍,陈相贵、刘艳英等万里大造林公司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何庆魁马上作出反应:以副董事长名义向公司员工和全国购林客户发表《公开信》,为犯罪嫌疑人陈相贵鸣冤叫屈。此后,何庆魁又在北京某律师博客上发表文章称“造林造不出罪犯”,呼吁搞所谓的“护法维权”。某律师则在其博客转载署名“绝对知情者”的文章“万里内幕全公开”替何庆魁涂脂抹粉。
乌日图介绍,公安机关为了追缴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资金,两次派办案人员找到何庆魁,要求其退还有关涉案款项,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审判结果的情况下,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
乌日图代表万里大造林专案组明确表示,万里大造林案件将于近期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