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蓝色妖姬”加工户集体消失http://www.shxb.net [2008-4-4 9:26:25] 本报记者 罗成 实习生 廖瑶瑶
本报3月31日报道了斗南花商把染花污水排放进滇池的文章后,引起了呈贡县斗南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重视。昨日,又传来消息,当地各部门去斗南村出租房检查时,发现出租房里只留下少许染料瓶和蓝色水,而加工“蓝色妖姬”的40多户花商已经集体消失。斗南街道办事处领导称,将出台相关村规民约,坚决杜绝在滇池流域再出现加工“蓝色妖姬”的现象。 昨日10时30分,在斗南街道办事处,呈贡县环境保护局、斗南街道办事处、斗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6位领导向记者通报了情况。斗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副主任阮仁华说,前日,他们联合街道办滇池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去检查时,发现在6家出租房里看到了蓝色染花水,而花商已经搬走了。昨日一早,其他加工“蓝色妖姬“的花商也已经搬走,房东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阮副主任拿出他们在现场收缴到的一个瓶子说,花商一直用一种名为“天福源”的食品添加剂,根据市场需要加工出不同颜色的“蓝色妖姬”。他说,类似的染花作坊在斗南社区居委会有40户,他们多为外省人,通常向当地居民租房进行加工活动,无任何证照,一般呈流动经营状态,一旦有人检查便溜之大吉,甚至有部分房东为图利,会帮花商通风报信。 斗南街道办事处的郝副书记说,其实斗南村许多居民是有环境意识的,早在1999年就向世界银行贷款建造了三队村旁边的污水处理厂,但是运转了几个月后,由于无能力承担一个月近3万元的电费就停止不用了。街道办事处的杨德龙主任称,今后办事处要督促各村委会要求各村定出村规民约,把不允许在滇池流域加工“蓝色妖姬”的内容定在其中,要继续加工的必须去相关部门办证照,而且得去远离滇池流域的地方加工,同时请环保专家到临近滇池的村子向村民讲解宣传《滇池保护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知识。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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