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文历史频道火热上线

“美女陪酒”也是生产力?

http://www.shxb.net [2008-4-4 10:25:27] 闵镜品


    “至少一斤的酒量、干得好可以转为公务员、女性、身高一米六二以上……”这些要求竟然成为广东省阳东县政府接待办招聘接待工作人员的先决条件。(4月3日《山西晚报》)


    县政府接待办许下如此待遇,让人浮想联翩。陪酒女就凭外表漂亮,能陪好领导,就能摇身变成公务员?查遍《公务员法》的条款,也没有找到此类标准。以现今万人齐挤公务员队伍独木桥的情形看,无论《公务员法》怎样灵活,也不会灵活到“美女+能喝酒=公务员”的地步。


    这个县政府接待办如此招聘,想必有“实践经验”或“理论指导”,即宾客(特别是上级)喜欢能喝酒能陪客的美女,而且陪出了“成果”,或从别的地方取回“美女陪酒真经”。


    冷静地看,陪酒美女不过是工具,她们是无辜的。其价值不在于自身的美色和酒量,而在于让喝酒方高兴,让主管方满意,然后才可能说“干得好”。但“干得好”没有固定标准,因为这得由所陪的人说了算,“人家说好才是真的好”。假如对方有更多的无理要求,这“好”的标准就容易演变成为违背公德、法律的标准。


    公务员这一身份,至少是非常正规的。这一许诺将给应聘成功的陪酒美女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除了喝酒伤害身体之外,其他就不得而知了。但,不同于普通酒店的县政府招待办如此看重,或许能说明陪酒,特别是美女陪酒,也成了某些地方公务接待的重点项目。或许不只是给接待办带来经济效益,还可能给当地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好处。套一句流行语,是不是“美女陪酒”也是生产力?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