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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抢 只因“非主流”

http://www.shxb.net [2008-4-8 9:47:37] 实习记者 顾颖 王卓姣/文 实习生 周健/图




“不良少女”指认现场


    “由于看不惯她那种‘非主流’的打扮——宽大上衣、鸡腿裤子、帆布鞋,还画着黑眼圈,穿得像超人身材一样的大V字形。况且她又是独自一人,所以我们才决定对她下手。”昨日,在金星派出所内,记者见到4名平均年龄不超过18岁的“不良少女”,两天前,她们对一名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并非法拘禁。


被抢因为“非主流”


    2008年4月5日凌晨,4名通过网络结识的嫌疑人相约在罗丈村某网吧旁的一个小吃摊,由于她们把身上的钱都“投资”到网吧了,便悄悄预谋,打起了抢劫的主意。这时候,独自从网吧出来准备去吃宵夜、打扮“非主流”的16岁女孩小成引起了她们的注意。


    “我们老大在那边,找你有点事。”两名年纪稍小的刘某和曹某走过去对小成说。小成当时就拒绝了她们的要求,并表示自己想回家。刘某和曹某不容小成分说,和其他两名嫌疑人李某、吴某强行将小成拖到盘龙江边,抢走小成身上仅有的70元钱和一些物品,并对其进行殴打。之后,她们把小成带到罗丈村的某招待所里,在那里,她们多次对小成拳打脚踢并实施虐待。第二天,她们花光了从小成那里抢来的钱。下午,她们强迫小成剪掉她齐腰的长发,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发廊。没过多久,这60元钱也花光了。


被非法拘禁39小时


     4月6日中午,主要嫌疑人李某威胁小成说:“我们打你也很累了,钱也没了,去和你家人要1000元,算作我们的辛苦费!”被逼无奈的小成只好给自己的表姐打了个电话,谎称自己出了车祸,急需用钱,让表姐黎某立即把1000元钱送到罗丈村某网吧门口。16时左右,黎某和丈夫来到网吧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见到自己的表妹被4名女孩拖着向他们走来。看到表妹的身上伤痕累累,一头长发也被剃掉。黎某产生怀疑,当即报了警。1分钟后,金星派出所的民警便赶到,3名嫌疑人立即躲进了网吧,另外1名嫌疑人来不及逃跑被当场抓住。据民警回忆,他们见到小成时,还能清晰地看到小成左眼的伤痕。民警询问小成是谁把她打成这样的,小成指着被警察抓住的嫌疑人哭诉道:“是她们把我关起来,还打我、虐待我,已经好几天了,还有三个现在在网吧里。”民警冲进网吧,抓住正在上网的另外3名嫌疑人。直到这时,小成已经被她们非法拘禁达39个小时。


“不良少女”最小16岁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李某,20岁,昆明人。曹某,16岁,昆明人。刘某,19岁,昆明人。吴某,17岁建水人。她们大多是社会闲散人员,平时生活混乱,也就是所谓的“不良少女”。她们对涉嫌抢劫及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在民警的押解下,4名犯罪嫌疑人指认了犯罪现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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