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于在杭州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国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按病种限价收费的医院范围进一步扩大,医务人员上交回扣、“红包”、开单提成4亿元。
医务人员将收来的“红包”上交,暂且不说是否全额,也不问当初收受患者“红包”是出于何种考虑,能够将这些不当得利上交,说明他们对法律和职业道德还是有一定认识的。但是,与其事后上交,为什么不事前拒收呢?这样岂不是既保全了白衣天使的名声,又可以使患者免遭损失?
红包回扣之风的蔓延,有其特定的温床。首先是医患关系不和谐,患者对医务人员不信任,认为只有送了红包,才可能得到他们的悉心治疗和护理。现实中,患者这种想法和做法并没有错,确实有部分医务人员一手拿着手术刀,一手伸向患者的口袋。
其次,监管不力也是重要方面。这些年来,医疗领域的整治工作喊了不少口号,也搞了不少监督检查,但实际效果如何?因红包、回扣被处理的人员又有多少?即便真有人受到处理,打的也只是“小苍蝇”,对那些所谓的技术骨干和“权威”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也多是采用“打鸟政策——睁只眼闭只眼”,而对外界,更是“家丑不可外扬”。
我觉得,拒收红包回扣是作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底线,也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如果这点都做不到,那就没有了做医生的资格。所以,尽管在现实情况下,上交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不但不追究责任,反而赢得了廉洁敬业的名声,但是理智地说,很有必要使他们交代清楚这笔钱的来龙去脉,而不是上交了钱就洗刷了自身的清白,一了百了。往坏一点想,也许上交的这笔钱只是冰山一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