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警网上公布26张扒手照片http://www.shxb.net [2008-4-9 9:32:09] 重庆晚报
民警抓贼,无计可施。难道就不抓了?涪陵区反扒民警态度坚决:一抓到底。他们在网上发帖,把涉嫌盗窃数十起、涉案10多万元的几个嫌疑人的图片挂在“涪风论坛”上。此举立竿见影,警方很快获得线索,并在两天内打掉了两个团伙,但个别网友认为此举涉嫌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 记者按照网友的指点,看到该帖。帖子内容为:反扒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两个盗窃团伙,分别在高笋塘地下商场和网吧盗窃他人财物,求助网友帮忙辨认,最后是两部反扒热线电话。文字的下面,是商场、网吧监控录像截图,共26张。图片清晰度都不高,帖子上分别用红圈对其中个别人物进行圈点。其中,前两张图片有文字说明。第一张图片对圈点人物的图说是:1号嫌疑人、30岁左右、女性、白色西服、披肩卷发、脖子上戴装饰物;第二张图的说明是:2号嫌疑人、男、25岁左右、170厘米、平头、黑色长袖T恤、右侧有英文字母MERR。 是不是涉嫌侵犯人家的权利啊?记者联系上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副支队长周涛。周涛证实,帖子确实是他们发的。发帖目的就是向网民征集数十起盗窃案件的线索。“没想到效果非常好。”周涛很高兴。发帖至今,他们接到40多个网友的热线。他们根据信息锁定了一个叫彭峰的盗窃嫌疑人,仅花了两天时间就将彭及其同伙抓获。同时,另一团伙也根据网友举报落网。针对个别网友的侵权质疑,周涛称发帖前,他们为此专门找出民法进行研究,最后认为不存在侵权。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昊称,在该事件中,他认为警方采取的并非通缉令的手段,那么除此之外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的做法就没有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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