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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女不付赡养费 老母申请强制执行

http://www.shxb.net [2008-4-10 9:39:26] 本报记者 王玉波


    去年12月份,李凤兰老人将三个子女告到盘龙区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今年3月6日,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的判决已生效,而截至昨日,李凤兰老人仍然没有拿到一分钱。她的代理人孙继能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盘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年12月21日,李凤兰将大女儿、三女儿和五儿子告到盘龙区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每月共同支付赡养费750元。
    
    2008年1月28日,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大女儿辩称,父母早年离婚,她参加工作后,多次要求原告与其共同生活,但原告却以外婆生病等各种理由不断索要现金就离开,索要的钱也并未用于外婆治病。目前自己工资收入低,又离了婚,要独自抚养女儿,还要照顾年老多病的父亲,无力支付原告的赡养费。三女儿和五儿子也均辩称无力支付原告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自2008年2月起,由大女儿每月支付李凤兰赡养费200元,三女儿和五儿子每月各支付赡养费150元,付至李凤兰终年时止。该判决书已于今年3月6日生效。
    
    据李凤兰老人介绍,她1992年和老伴离婚后,就一个人生活。她有5个子女。每个月除了二女儿和四儿子各自支付部分生活费外,以及自己收捡破烂补贴家用之外,再无任何经济来源,她现在体弱多病,再也不能上街收捡破烂了。
 
    虽然拿到了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的判决书,李凤兰老人至今没有拿到三子女的一分赡养费。李凤兰的代理人孙继能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盘龙区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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