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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 38个药品被查

http://www.shxb.net [2008-4-11 11:12:13] 综合


    2008年1月10日,健康时报第500期以《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为题,报道了北京同仁堂旗下37个品种药品发布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先后在29个省、自治区、市被监管部门一百多次公告查处的情况。 

    当人们在为这家三百年老字号企业自毁品牌的行为而惋惜痛心之时,北京同仁堂违法虚假广告却仍然继续。

    2008年1月23日,本报报道刊发后的第15天,河南省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北京同仁堂旗下“辛芳鼻炎胶囊”、“前列舒乐胶囊”、“止渴降糖胶囊”、“都梁丸”四种药品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监管部门查处。

    1月24日在辽宁,“都梁丸”、“同仁益健茶”被辽宁省药监局列入《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2月1日在浙江,“都梁丸”、“养荣祛斑膏”因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虚假广告,被浙江省药监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2月28日在内蒙古,“润肺止嗽丸”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虚假广告,被内蒙古药监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3月4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2008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前列舒乐胶囊”和“止渴降糖胶囊”连续第六次“结伴”名列河南违法广告黑榜。

    3月31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都梁丸”、“精制冠心片”,再次同时名列移送查处的黑榜。

    4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药监局联合向社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十种药品和保健食品被监管部门曝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活胃胶囊”名列榜首。这是七年来,北京同仁堂旗下第38个被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药品。

相关信息:

截止2007年12月31日:从2001年国家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的6年来——

·37个
北京同仁堂旗下先后有37个药品、保健品,因“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功效、甚至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违法广告,先后在29个省、自治区、市被监管部门公告查处

·4个
4个药品被撤消广告批号 

·11次
6个药品在9个省、自治区被监管部门11 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36次
被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6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 

同仁堂简介

    北京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 1669年),在三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历代同仁堂人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 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 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确保了同仁堂金字招牌的长盛不衰。自雍正元年(1721年)同仁堂正式供奉清皇宫御药房用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造就了同仁堂人在制药过程中兢兢小心、精益求精的严细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

    同仁堂商标已参加了马德里协约国和巴黎公约国的注册,在世界 5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台湾进行了第一个大陆商标的注册。

    目前,同仁堂拥有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 连锁门店、各地分店以及遍布各大商场的店中店六百余家,海外合资公司、门店20家,遍布14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行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北京 大兴、亦庄、刘家窑、通州、昌平,同仁堂建立了五个生产基地,拥有 41条生产线,能够生产26个剂型、1000余种产品。 全部 生产线通过国家 GMP认证,10条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TGA认证。2004年 投资1.5亿港元设立的境外生产基地---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于2005年底通过了GMP认证。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亚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 "中证亚商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的评比中蝉联第四、第五届排名第一。

    同仁堂集团被国家工业经济联合会和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为最具冲击世界名牌的 16家企业之一,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团领导班子被中组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授予“四好领导班子”; 同仁堂被国家商业部授予“老字号”品牌,荣获“2005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十佳品牌”、“影响北京百姓生活的十大品牌”,“中国出口名牌企业”。2004年被中宣部、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十户国有重点企业典型经验之一,2006年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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