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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昂着头进来 低着头出去

http://www.shxb.net [2008-4-12 10:08:39] 本报综合


一审判决

受贿罪
有期徒刑14年

滥用职权罪
有期徒刑7年

玩忽职守罪
不成立

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庭审现场(央视截图)


    这是陈良宇2006年9月从电视镜头中消失后的首次“露面”,昂头挺胸走进法庭的他在听到18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后,露出了一丝无奈与后悔的神情。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位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高官宣读了一审判决。
    
    据旁听人员介绍,昨日的庭审从下午2时整开始,至2时40分结束,整个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小时。法官宣布开庭后,身穿黑色衬衣和深色西装的陈良宇在两个庭警的押送下走向被告席。许久未出现在公众视线里的陈良宇看上去似乎瘦了一些,头发与以往相比也现出灰白。他的步履较为镇定,虽然昂着头挺着胸,但神情黯然。
 
    庭审过程中,陈良宇的背部一直保持着挺直状态。但当法官宣判完毕,庭警押着他去签字的时候,他的脚下有点无力,似乎在颤抖,脚步有些杂乱,签字时,陈良宇露出一丝无奈和后悔的神情。随后,陈良宇被庭警押送着离开法庭,转身时,他的背已经不那么挺直了,头也低垂着,就像一个迟暮的老人。
    
    据了解,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人民币l.18亿元。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宇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能够退缴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如下判决: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据悉,陈良宇的妻子及另一弟弟在宣判时,获准进入法庭旁听。而陈良宇的儿子陈维力、弟弟陈良军目前已被司法机关另案处理,但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纪阳平 据央视及新华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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