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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宏:“辞职和‘返航’是两个独立事件”

http://www.shxb.net [2008-4-15 9:01:11] 首席记者 温星 实习生 孙博 魏晓刚/文 晏蓬/图


东航飞行员辞职遭天价索赔一案昨日二审 法庭将择日宣判

    “我希望更多人能透过这个事件本身,来关注法律对于劳动者权利的体现、对劳动价值的体现。”刚刚结束二审的郑志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面带微笑。时隔近一年,东航“飞行员遭遇天价索赔”事件仍然余波未息。2007年12月27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东航飞行员郑志宏向东航赔偿137万元后,双方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了二审。



郑志宏庭审现场


飞行时间成二审庭审焦点

    由于双方对于一审判定的东航公司对郑志宏的1335555.05元外派培训费没有异议,二审争议的焦点,便集中在1995年至1999年间,郑志宏从副驾驶升到机长过程中,产生的所谓“带飞”费用上来。

    庭审中,东航云南分公司认为,根据民航总局的62号文件中关于民用航空器飞行员训练管理的规定,郑志宏由副驾驶到机长这个过程中总共飞行了1529.38个小时,应该算为东航对郑志宏的培训时间,即“带飞”。因此,他们向法庭申请按每小时3450元的培训成本计算,郑志宏应向东航赔偿除违约金130余万元外的培训费550万。

    而郑志宏方面则认为,副驾驶是机组飞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个过程中的1529个小时是他的正常上班时间,不能算为培训时间。关于培训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违约金之内。郑志宏本人在法庭上称:根据规定,培训只能在模拟器或者空载的航班中进行。而他在这1529个小时中,驾驶的是载客或者载有货物的航班。“带飞”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自2002年起,民航总局的121部文件中对此就有了新的说明。

    庭上,双方还就郑志宏的人事档案、技术档案等相关资料转接的时间问题作了陈述。鉴于双方无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避而不谈东航“返航事件”

    二审结束后,面对众多记者的提问,郑志宏显得十分从容,并一一回答着关于本次庭审的问题。然而,当记者询问他对最近发生的东航“返航”事件的看法时,他回答说:“我离开公司快一年了,对于这些事情不太清楚。”

    当有记者提到“有人说,您的辞职是这次东航事件的导火索”时,郑志宏说:“这是没有根据的。”

    关于辞职事件和东航返航事件的联系,郑志宏最后说:“第一,希望航空公司能度过难关,再创辉煌;第二,希望公司的飞行员们一切顺利;第三,我辞职和东航‘返航’是两个独立事件,返航并不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 新闻链接

http://www.shxb.net/html/20070817/20070817_64220.shtml

http://www.shxb.net/html/20080226/20080226_81818.shtml

http://www.shxb.net/html/20080118/20080118_79143.shtml

http://www.shxb.net/html/20071228/20071228_77236.shtml

http://www.shxb.net/html/20071023/20071023_70136.shtml

http://www.shxb.net/html/20071016/20071016_69350.shtml

http://www.shxb.net/html/20070825/20070825_64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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