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收”养路费http://www.shxb.net [2008-4-15 9:56:37] 王成喜
两页白纸上满满都是人名和鲜红的手指印,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摆了一桌子,这是河南省183名驾驶“大吨小标”货车的车主联名给报社的投诉材料。他们质疑:行驶证核载吨位为21吨的车,养路费征稽部门为何要按30吨征收养路费?而既然交了30吨的养路费拉30吨货,交警又为什么要按超载处罚?( 4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养路费的征收和公安交管部门的超载处罚,代表的都是政府行为。两者行为的不统一,已经让车主无所适从。报道说养路费征稽部门没有向车主出示相关文件和规定,那么这多出的9吨养路费“人间蒸发”到谁的腰包里去了呢?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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