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长称不会袒护撞人女市长http://www.shxb.net [2008-4-16 10:26:07] 东方早报
14日,湖北当阳市交警大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市长范晓岚撞死男童交通事故认定已经下达,认定市长范晓岚负全责。据悉,当阳市市长范晓岚被“离岗调查”第二天,当阳交警部门被外界指责“行政不作为”。 当阳市交通警察大队队长王圣华14日接受记者专访,首次面对媒体。他表示,范晓岚本人持有驾驶证(C照),据当时刹车痕迹判断,范晓岚当时的车速大致是50-60公里/小时。至于酒精测试,确实没做。因为事故发生时是早晨,不是中午和晚上,而且当事人没有酒气以及脸红的饮酒特征,另外还是女司机这样一个身份,所以没有做酒精测试。至于是否认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法院的事情。我们按法定程序办事,该移送就移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我们会移送的。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事发近一个月,范晓岚才被调查?王圣华说,不是一个月才调查,其实是在3月17日事发当天7点25分左右,我们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勘查以及现场访问。而当记者问起20万元的赔偿款是范晓岚本人出的,还是保险公司出的时候,王圣华表示,交警部门是不管现金来源的,只找当事人,钱要交出来。赔偿款是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范晓岚与死者父母就民事部分进行协商,按照交通事故上限标准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死者是3月18日上午火化的,18日下午2点多钟,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 而最后一个问题,有媒体指责“当阳交警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王圣华回应说,我们当阳交警大队办案,是经得起上级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的,公安局是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不会因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砸了牌子,也不会因为是特殊身份袒护她。 □ 新闻回放 http://www.shxb.net/html/20080412/20080412_87499.shtml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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