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网友昨向市局递交“抵制活动”申请
昨天下午,“5·1华人行动QQ群”网友前往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分队递交“5·1抵制家乐福”活动申请。
网友们一致决定,2008年5月1日当天,他们计划去昆明市区内4个家乐福门口集会、向群众散发传单、宣传抵制家乐福以及支持奥运、反对“藏独”活动。届时, “5·1华人行动QQ群”很多网友都会参加这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那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以及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

昨日,“5·1华人行动QQ群”一位姓陈的网友首先到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分队了解情况。稍后,QQ群主小杨和管理员小太等4名网友特地向工作单位请了假来到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分队递交集会申请。
一位民警劝说众网友道:爱国网友举行这样的活动,心愿是很好的,应当给予肯定。但是,希望各位网友能综合考虑昆明目前的交通状况以及城市形象。
另外,奥运会即将举行,作为旅游城市的昆明肯定会接待很多的外国游客,若是大家都忙着集会、游行,整个昆明环境、交通乱糟糟的,也会影响昆明在国外游客心目中的形象。民警建议网友通过正当的途径和形式来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
市公安局治安分队民警同时也表示,关于网友提交的集会申请,公安机关会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办理。实习记者 王卓姣实习生 陈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