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绝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http://www.shxb.net [2008-4-17 9:57:09] 新华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已经开始依法履行职责。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绝不能有丝毫动摇。 我们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性,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存在着差异,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发展道路。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是死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治制度,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取得的巨大成绩,在国际社会上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赞同。 其次,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这里,我想强调三点: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有着本质区别。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事的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执政党,有反对党和在野党,各党派明争暗斗,但无论哪个党派上台执政都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都是极力维护自己及其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西方议会无论是一院制还是两院制,都是各党派争权夺利的场所。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县乡人大代表是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也就是说,在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人大常委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依法设立,并根据工作需要由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决定任免其组成人员。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是按照党派分配席位的。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大家合作共事,没有西方议会中各党派的明争暗斗,而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充分协商、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二是,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的关系有着本质区别。我们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这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鼎立”有着本质区别。人大与“一府两院”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要尽职尽责,但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是,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有着本质区别。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和妇女、归国华侨等都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的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愿望感受最直接,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我们人大代表,是在会议期间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不像西方议员是职业政客,分别代表某党某派的利益,还有自己的议员助手和工作班子。 另外,我们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所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国家这么大,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经济要发展,政治要稳定,文化要繁荣,社会要和谐,民族要团结,老百姓要过好日子,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不行的。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总而言之,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唯一正确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两院制。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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