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自制月饼仅限店内销售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根据《关于2008年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今年的中秋月饼不再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昆明辖区的宾馆、饭店、食堂等加工的月饼,仅限于本店销售和供客人消费。
据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赵处长介绍,因今年中秋月饼已被纳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糕点类管理,而《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昆质监联发[2005]2号)现已废止,所以为了加强对中秋月饼质量卫生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经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卫生局共同研究,决定撤销昆明市中秋月饼协调办公室,今年的中秋月饼不再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不再发放《中秋月饼和各备案登记证明》。
昆明市中秋月饼协调办公室撤销后,相关部门将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开展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分工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昆明市辖区的月饼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监督检验;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昆明市(包括外地在昆)月饼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验;卫生局负责对昆明辖区的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消费环节生产销售的月饼进行监督检验。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关于2008年昆明市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今年昆明辖区的宾馆、饭店、食堂等加工的月饼,将仅限于本店销售和供客人消费,严禁对外销售,违反规定的将由工商、质监部门按无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