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航”事件不能处罚完就算了

http://www.shxb.net [2008-4-18 10:42:55] 大丫山

    昨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作出调查结论,认为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同时对东航作出交出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以上处罚对东航而言到底是偏轻还是偏重?笔者不敢枉加判断,但对于众多经历了此次返航事件的乘客而言,想必终于可以露出些许欣慰的笑容。因为这个处罚的来临,不仅意味着乘客维权行为的胜利,更意味着舆论监督的胜利。这也从一个侧面警告那些不诚实的企业,不正视自己的失误、错误而采取撒谎的方式来忽悠旅客,是会像寓言《狼来了》中的那个孩子一样自食其果的。但是,站在我国民航业的高度来看,“集体返航”事件仅以“东航受罚”告终,这显然是不够的。
    
    飞行员跟航空公司之间的有关跳槽博弈以及由此出现的返航行为由来已久,东航“返航”事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东航存在的问题,其他航空公司同样存在。比如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因与公司发生劳资等纠纷集体“告假”,导致多数武汉始发的航班停飞。同是返航行为,若要处罚,那也应该一视同仁,而不应该只盯着东航。
    
    更重要的是,导致返航事件发生的真正根源以及责任,并不仅仅只由航空公司来承担,作为监管部门的民航局,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WTO保护期满后,我国民航业的准入门槛放低了,这给民资留下了巨大空间,但面对民营资本进入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民航局(指原来的民航总局)的反应却是迟钝或滞后的。以飞行人才缺口为例,民航业准入门槛放低后,民航局却没有同步放开飞行员的培训门槛,也没有加快国内飞行人才的培养速度,更没有放开引入外籍飞行员的各种限制,这使得已存在了10多年的人才缺口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航空公司之间出现飞行员之争就在所难免。
    
    从这个角度说,东航“返航”事件是不能以东航受处罚草率收场的,而应该通过这起事件追本溯源。在督促各航空公司自查管理漏洞、弥补不足的同时,管理部门更应站在制度层面来反思自身在管理、规划、调控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面对复杂的航空市场,管理部门到底该从何着手、如何规范,怎样在航空公司与广大旅客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这些都是民航局必须从制度层面去思考的。一言以蔽之,民航局倘若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不将导致集体返航的真正根源吃透并予以解决,类似东航这样的“罢飞”事件或将永远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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