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KTV版权收费陷入“休整期”

http://www.shxb.net [2008-4-22 8:27:49] 《瞭望》新闻周刊


    4月7日,昆明两家著名KTV企业:好乐迪、山石玖度吧接到云南省版权局关于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处罚通知,这也是国内的KTV企业首次遭到行政处罚。而此时距离同样发生在昆明的全国首例非法复制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案仅过了两个多月——两个案例背后,其实是KTV版权收费这只“推手”。而作为全国的“急先锋”,昆明这一年来的KTV收费除了展示力度,也显现了尴尬。

强硬的态度

    昆明KTV行业最近有点人人自危。出乎很多人意料,云南省版权局偕同中国音像协会云南联络站于4月7日这天向好乐迪、山石玖度吧两大著名KTV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侵权歌曲从VOD点播系统中删除,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侵权,两大企业将面临被监督删除非法曲库的严厉处罚。 

    其实两大KTV企业早在1月份就已经登上了云南省版权局的“黑名单”——1月25日,云南省版权局接到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投诉,称昆明好乐迪、山石玖度吧在使用点歌系统和曲库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放映了音乐作品,已经构成侵权。云南省版权局随即对两家公司函达了《关于涉嫌侵犯著作权进行调查的通知书》,要求有关负责人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2月1日到版权局接受调查。  

    调查的事实并不令人意外,KTV企业长期享受的“免费午餐”被揪出来扔到阳光下,“这说明云南在查处卡拉OK侵权问题上动真格的了,态度和手段越来越强硬。”昆明市娱乐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说。 

    就在两大企业被投诉之前几天,云南省版权局刚刚查处了一起非法复制、发行卡拉OK点歌系统的曲库案件,这也是全国首例卡拉OK版权查处案件。据云南省版权局介绍,执法人员接到线报后,在昆明冠联科技公司的一台电脑上发现,该公司正在从福州联航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名为“海媚”系列点歌曲库的新曲目,执法人员还查获了涉嫌存储侵权影音音乐作品的服务器和卡拉OK点播系统。在服务器的10块硬盘里,共发现存储有近2万个影音音乐作品,而昆明冠联负责人不能提供任何合法复制的授权证明,这已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在稍后的好乐迪、山石玖度吧案中,复制、播出是涉嫌侵权的最主要特征。“但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几乎每一家KTV都存在。版权局是在杀一儆百。”这位负责人分析,这表明云南的KTV版权保护工作依然走在全国前列,行政处罚的关键是,云南正以更强硬的姿态为下一步的KTV版权收费清除障碍。

巨大的利益驱动 

    但除了这两大案件,一路领先全国的云南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目前实际陷入了微妙的“休整”期。 

    中国音像协会云南联络站负责人张晏晖介绍,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中音协正式向KTV企业收取版权使用费,迄今签订了缴费协议的昆明KTV企业突破100家,约占昆明市KTV企业的50%,其中全部缴费的40多家。当然,目前各地州市的收费还没有完全展开。“收费似乎并不如预期,一个重要的干扰因素是,中音协所隶属的国家版权局正在和文化部协商如何收费。” 

    本刊记者调查获悉,昆明自2007年下半年收费工作的“基本停摆”与全国各大中心城市,如广州、上海等几乎亦步亦趋,除了业主的普遍抵制,其间还贯穿着文化部门与音像协会的“暗战”——200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1号公告,指定由中国音像协会行使对卡拉OK行业收取版权使用费的职权;中国音像协会作为音像及音乐权利人的代表,依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从2007年向全国卡拉OK经营行业收取版权使用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几乎同时,同样取得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资质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向外界公布,通过精确计次点播收取版权使用费,紧接着,文化部推进试点工作,长沙、青岛的部分KTV先后安装管理系统,按点播次数收费。 

    双方的争斗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昆明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分析,如果按12元的标准收费,国内现有11万家卡拉OK企业,每家以20个包房计算,每年的版权利润总额将近100个亿,其中可被抽走的管理成本比例可能达到20%~30%,即每年最多可拿到20亿~30亿元。 

    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介绍,2007年下半年,双方终于回到谈判桌上,商定原则上以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为收费平台,向全国推广安装,去年底已经有8省1区作为试点,而系统的安装费用原则上由文化部埋单。在此过程中,安装了系统的KTV就按照精确计次收费,没有安装的,仍按照包房收费,两者收费上限仍为12元。为化解KTV企业的负担,双方还将为“守规矩”的KTV企业提供免费的新歌、正版曲库,同时双方已经成立了一家名为“天合”的有限公司为KTV企业提供增值和售后服务,力争做到“双赢”或“多赢”,使卡拉OK收费及整个产业步入良性循环。 

    作为最早成立中音协省级联络站、获得国内首批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的城市,昆明一直在扮演着KTV版权收费“急先锋”的角色,昆明也被纳入到这次“精确计次”系统的试点中来。然而,本刊记者从昆明的温莎、中成等著名的KTV获悉,精确计次系统基本未被启用,因为“软件还很不完善”,除非把企业现在已经具备的一套系统完全废掉、推倒重来,但这样的成本与风险绝不是企业所能接受和承担的。

尴尬的现实 

    除了看不见的“暗战”在延宕这项浩大的收费工程之外,来自云南省文化厅的消息是,包括北京、广州、上海等全国各大中心城市,仍然公开通过娱乐行业协会对这项收费进行抵制,而目前昆明签订协议的也大多是夜总会和娱乐城,多数真正的KTV业主还是心存抗拒。 

    昆明金柏汉宫KTV负责人刘丽说,为卡拉OK“埋单”始终让她如鲠在喉——到底有多少歌手向中音协授权?“一刀切”的收费方式到底合适不合适?全国业主们普遍提出的缴纳1元的呼声为什么被完全忽略和遮蔽了?如果中音协、文化部门不与KTV业主达成广泛一致,肯定会给中国的KTV行业、娱乐产业带来重创。 

    对这些疑问,张晏辉的解释是,无论早先的12元还是精确计次,都慎重考量了KTV企业的赢利情况,几乎已经是可以被忽略不计的最低收费了,并且,其实眼下各地大多是按照8元的标准先收起来的。至于授权,眼下中音协当然不可能得到全部权利人的授权,但这恰恰证明逐一授权和逐一收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渐进过程,“中音协开了一个好头”。 

    今年初,随着全国15个省区市KTV版权收费工程的展开,一些“枝节”问题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眼下的核心是文化部、中音协及天合公司的“试点”究竟具有多少可操作性。接受本刊采访的几位KTV负责人却明确表示,眼下KTV业主们都在一种极其复杂的心境中“观望”,“收费”处境尴尬。“如果试点出师不利,势必给后期的收费带来相当的难度。再说,精确计次这么浩大的工程需要花文化部多少钱、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后果实在难以设想。” 

    对KTV收费高度关注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杨德志认为,各地KTV版权争议背后表现出的仍然是政府介入的“迫切”心情,目前中国的KTV行业依然需要通过协会发出自己的声音,最终在如何收、收多少方面真正达成一致。 

    但收费大趋势已不可逆转。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处长张晶告诉本刊记者,《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已经清楚回答了“谁收费”、“怎么收”的疑问,KTV版权收费过程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普法过程。“文化产业其实就是知识产权的相关产业,其核心往往体现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加快KTV版权收费过程也是在弥补近年来对国外知识产权的保护远远多于国内保护的状况。我想,无论包房还是精确计次,都不应该成为业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口实。” 

    吕文举也对云南省版权局的这次果敢的执法竖起了大拇指,“这对树立版权人的信心,促进创意文化产业的投入,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立都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张晏晖则更关注昆明的现实,他强调,近期查处的两大案件充分表明了云南誓将收费进行到底的决心,“我们将遇神杀神、遇鬼杀鬼,任何不尊重著作权的惯性侵权行为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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