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称:交警没有严格依法执行公务,具有相当过错,促成了本案的发生
的哥将车开上公交车专用道,被交警拦截后,三次猛地发动车辆,将交警拖出20多米。的哥周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起诉到五华区人民法院。昨日9时30分,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涉案司机周某当庭表示认罪。
三次发动车辆
连拖交警20多米
1月8日19时30分许,昆明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张警官在人民路和青年路交叉口疏导交通。这时,一辆由南向北在青年路行驶的出租车开上了公交车专用道。张警官上前制止并要求查验驾驶证。此时,的哥周某不顾交警阻拦,猛地发动车辆,将张警官挂倒在地,停车后又发动两次,将张警官拖出20多米。事后经昆明法医院法医鉴定:张警官系外力作用致双上肢、左下肢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1月9日,因涉嫌妨害公务,周某被五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昆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吊销了周某的出租车服务证,并且规定5年内不得申办。
司机当庭认罪
交警被指违规执法
公诉机关以周某涉嫌妨害公务将其起诉到五华区人民法院。昨日9时30分许,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周某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杜晓秋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周某犯妨害公务罪没有异议,但他认为,本案中的交警没有严格依法执行公务,具有相当过错,促成了本案的发生。他认为:1、周某交通违法后,交警即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2、交警没有依照规范,让违法车辆靠边后,再让周某出示相关证件;3、在周某驾驶车辆起步后,交警冒险拦拖周某所驾车辆。以上三点违反了《交通警察道路值勤、执法工作规范》。
此外,杜律师认为,周某在事发后并未离开现场,等候公安机关来处理,属于自动投案;本案中周某并没有主动出手殴打交警或撞击交警,也没有威胁交警,只是在交警拉着车门时未及时发现,其主观故意表现为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杜律师还提到,周某家境比较贫困,以前也从未受过任何治安拘留和刑事处分,因此请求法院对周某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宣布择日作出宣判。